6、
随着社会的变迁、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村养老已不再是单一的家庭养老,而是以家庭养老为主,其他养老方式并存。
家庭养老:这是当前我国农村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体现。据有关资料显示:子女供给占老年人经济来源的比重,城市为16.8%,乡镇为21.0%,农村地区则达到38.1%。农村家庭养老之所以如此重要,其原因在于:第一,我国农村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由于农村地区间发展差异大,经济发展不平衡,短时间内不可能在全农村范围内建立、推广养老保险制度,这决定了家庭养老会在相当长时间内成为农村养老的基本方式;第二,农村家庭服务业不发达。即使部分老人拥有数目可观的养老金,但由于疾病缠身、自理能力较差,他们仍然难以安度晚年;第三,传统的思想文化观念对农村老人生活习惯的感染和影响。“子孙满堂”的天伦之乐仍是他们所渴求、向往的,且随着年岁的增加,农村老人抵御生活风险的能力越来越有限,对家庭人员的物质、精神依赖亦会增加。
集体养老: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进行赡养的制度。目前我国农村集体养老的形式主要有“五保制度”和“养老院制度”。集体养老作为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化养老过渡的一种形式,是以集体为单位对老人进行集中供养的养老方式。
尽管集体养老在历史上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但现在看来,其作用仍然有限。第一,养老对象过窄,集体养老的范围事实上就是对五保户的供养。然而,五保户的供养条件非常苛刻,对于只有女儿的老人一般不予“五保”;第二,没有敬老院的农村地区主要由村组负责对“五保户”实行分散供养。集体养老保障也仅仅停留在维持其温饱;第三,对集体养老认识明显不足。在农村地区,许多符合条件的农民不愿享受“五保户”待遇,他们认为“五保户”这个词带有歧视。只要尚有一点点劳动能力,或者有亲人可以依靠,谁也不愿享受“五保户”的供养。
储蓄养老:是一种最典型的自我养老方式,即老年人依靠日积月累、勤俭节约的积蓄养老,但这种养老方式在农村越来越缺少实用价值。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获得的收入有限,尽管辛苦劳作和省吃俭用,但盖房、子女教育、医疗等各项开支却很大。到了晚年,其积蓄难以保障养老的基本需求。
专家认为,建立新型农民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的目标应是“低水平、广覆盖、适度保障”。我国农村人口多,经济落后,基础薄弱,国家还没有能力完全包揽农民的养老问题。在农村社会的转型期,一方面要继续巩固农村家庭养老的功能,另一方面应积极探索适合农村地区的社会养老保障之路。
7、
农村“空巢老人”增多已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委员们呼吁,首先要提倡符合时代要求的“孝道”,其次要动员社会关注。但最重要的是政府要着力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府要提倡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保障两种制度并行和尝试新型养老保障制度。A市某区政协委员郑宏生说:“政府应支持和鼓励社会性或个人出资举办不同层次的养老机构。”
农村“空巢老人”的大量出现是农村经济社会转型期的必然现象,表现为经济上的低收入、生活质量上的低层次和心理上的高敏感性。“空巢老人”的这种特殊性表明,要解决上述养老问题,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给予关爱。
A市某区民政局工作人员戴志安介绍,我区60岁以上的老人有75389人,占总人口的15.58%。随着人均寿命的延长、农村青壮年劳力的大量外出务工,“空巢”化趋势非常明显。“为此,区民政局在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农村老人自治组织、强化家庭养老功能、建立健全养老补助制度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戴志安说。我区现有农村敬老院4所,床位850张。2008年白龙桥敬老院扩建了150张床位,2009年罗埠敬老院又计划扩建200张床位。另外依托老年协会、“星光老年之家”等,积极为独居老人提供文体活动场所,鼓励支持独居老人采取多种形式建立相互关爱的小型组织。推行低龄健康老人和高龄、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实行阶梯式“居家养老”服务。
“家庭养老是我们的传统养老模式,在国家还不能拿出更多的经费满足老年人的需求之时,家庭养老仍然是老龄农民养老的首选模式。因此,我本人非常赞同这种养老方式。但是要把家庭养老纳入社会管理,区民政局最好能组织一些志愿者关注这些‘空巢老人’,加大对家庭养老的宣传力度,大力表彰养老敬老的先进典型。”听说区民政局一直着手开展这项工作,郑宏生满意地点点头。
据了解,近年来,该区已经为全区百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200元的高龄补贴。“在全省民政会议上获悉,杭州、嘉兴等经济发达地区已经为70岁上的农村老年人,按照不同的档次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金。我区也将积极创造条件,筹措资金着手这一惠民工程,逐步改善农村老年人,特别是‘空巢老人’的生活水平。”戴志安说。当郑宏生得知政府已经关注“空巢老人”问题时,他表示,适当的时候我们也会奉献自己的爱心。每个人都会老,善待老人,其实也是善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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