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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答案提示
1.高温补贴鲜少发放。有关高温补贴的规定权威性较低,法律责任欠缺,执法部门分工不明确。
2.带薪高温假可行性低。带薪高温假容易给企业造成损失,不易被企业接受;带薪高温假的实现尚未形成法律机制,缺乏权威性和约束力。
3.现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不理想。与“高温权”相关的刚性约束和具体执行标准没能得到有效落实。
(二)答案提示
1.采用综合指数对高温环境进行界定。如美国综合考虑温度、湿度、放射条件等,日本采用WBGT指数。
2.将“高温”的标准调低。如美国的38℃,加拿大的31.4℃,均低于我国,更具人性化。
3.对高温环境的工作时间及工作量进行详细规定。如美国以时间标准控制,日本以工作种类标准控制。
4.重视高温安全教育,使工人能及时识别不适症状,进行及时体检,同时根据身体条件、年龄状况分配工作。
5.从细微处改善工作条件,如公司提供夏季工作服及清凉饮料。
6.落实政府责任,由政府开设预防中暑信息网站等。
(三)参考范文
让劳动者的权益行走在阳光下
如果没有今年夏天的持续高温,也许,我们从不会想起环卫工人这个平凡的群体;如果不是数名环卫工人在烈日下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也许,我们早就忘记了自己在高温下劳动所应得的权益。同样作为劳动者,我们应该对环卫工人在烈日下累倒的苦难感同身受,因为,如果我们的合法权益没有人来伸张和维护,下一个倒下去的,将是我们自己。
虽然我参加工作已有两年多,但是,对于“高温补助”这个词还是很陌生,甚至对自己的薪酬福利也没有适当的关注。究其原因,是每每回想起大学毕业后四处找工作的那段时光都觉得心有余悸——就业难,让我们这些大学生对薪酬福利的要求越来越低。与之对应的,没有明确的权益被肆意地剥夺,而我们坦然地接受这些情况,几乎是我们在职场里学会的第一个“规则”。
当然,也曾有人站出来问为什么,法律怎么没有替我们说话?此时,法律也很无奈,因为有些“规则”已经成为社会上的通则,而我们的法律还缺少实施的细则,执法部门还没有明确分工,政府管理部门在坐等举报,可那个想要举报的人在振臂一呼、四下无人的情况下,终于打消了强人出头的念头。于是,这些“规则”在没有监管限制的情况下潜滋暗长。直到有一天,一位环卫工人轰然倒在他每天要清扫的街头。
随之,我们震惊了。小到一碗解暑的茶水、几十块钱的高温补助,大到我们的“五险一金”“带薪年假”,这些传说中的美好,真的存在吗?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步入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阶段,“中国梦”让人兴奋不已,“到2020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实”的承诺,也十分振奋人心。我相信,希望一直都在,但是,人生没有不争取就能得到的利益,因此,必须让劳动者的权益行走在阳光下。首先,我们应加大宣传力度,呼吁劳动者加强维权意识,不再做“沉默的羔羊”;其次,政府的承诺必须付出行动,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主动出击,依法整治企业中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以重典治恶行;再次,对于法律制度中不完善之处,立法部门不得不亡羊补牢,及时补充更正,也可以借鉴外国的成功经验,让劳动者的维权之路有法律全程护航。
只有为自己的权益喊一嗓子,我们的劳动才更有动力;只有合理的诉求得到四面八方的声援,我们的生活才会更有保障。让劳动者的权益行走在阳光下,我们的社会才有源源不绝的前进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