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给定材料 |
第 4 页:参考解析 |
5.有关学术剽窃的新闻一直备受关注。多年以来,从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一直到资深教授。学术剽窃丑闻在其他国家也层出不穷,其他国家也在积极应对学术造假问题。
在韩国,社会被学术流弊、论文造假、论文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困扰。自2005年黄禹锡论文造假案以来,韩国社会对此类学术不端行为的关注日渐增加。随着社会关注度的提高以及各种反抄袭系统的使用,抄袭、代写论文的风险正在急剧增加。韩国首尔大学于2013年7月14日就宣布引进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将对比系统已收录的相关数据,检查学生的硕士、博士论文,以判断是否存在抄袭行为,对存在学术造假的学者,将撤销其学者职务,同时给予法律起诉。
在面对学术界“强劲”的不正之风难除问题上,日本上至管教育的文部科学省,下到各所大学,都建立了一套防范机制。文科省主要从论文抄袭、篡改、盗用和研究经费不当使用两方面抓起,同时公布了《学术不正行为对策》,明确要求,各大学、研究机构和学术协会应制定实验观察数据、试剂的保存制度;还应设立接受学术腐败内部告发的窗口。公开窗口的联系方式;被告发的研究人员有义务自行证明数据的真实性。
美国处置学术不端行为绝不手软。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和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在2013年春季招生项目中给63名申请人发了拒绝信.原因是发现其在申请MBA专业的录取论文中存在抄袭行为。2013年2月,美国哈佛大学勒令60名参与考试作弊的学生休学,参与6个月全职带薪的非学术类工作。为避免学术造假,美国许多学院都在使用一系列的经过认证的软件包来检查学生论文是否造假,这些软件十分有效。新的反剽窃软件不仅将专业论文放到数据库中,而且会将所有的学生论文也放入,哪怕没有公开发表过的文章也会被检测到重复的片段。在美国专业期刊发表的文章一般都要经过几道“关卡”才能与公众见面。
由于各国媒体时常披露学术造假事件,法国政府、民众和科学界开始越来越重视这一问题。虽然法国政府尚未出台任何针对学术腐败的法律法规。但已经有一部分科研机构正通过制定科研人员行为准则和科研成果评价机制等方法,规范科研活动。法国各研究单位除提倡加强行业道德教育以外,主要通过制定行为准则和科研成果评价机制等措施,来创造一种严谨的学术氛围和相对宽松的整体评价体制,防范学术腐败。比如,法国国家科研中心就成立了科学伦理委员会,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科研道德准则和条例,内容涉及防范科研舞弊和非法占有科研成果等,并且规定了研究人员在科研评估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教育研究人员尊重科学伦理,正确处理个人研究自由与社会义务的关系,委员会尤其重视对科研人员的整体评价,避免研究人员因过度追求眼前利益铤而走险。法国另一个重要科学研究机构——国家健康与医学研究所也在1999年成立了科学廉洁委员会,该委员会接受书面申诉,在保密的前提下备案并开展相关调查。一旦确认属于可受理案件,委员会就会邀请国内外专家.展开深入调查。此外,这个委员会还制定了科研工作守则,并对其所有科研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以防范学术腐败等不良行为。
6.2014年1月7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浙江大学教授陈某进行宣判,认定其贪污945万余元,以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陈某,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原常务副院长。2008年,其接手“太湖流域苕溪面源污染河流综合整治技术集成与示范工程”课题,获科研经费3.135亿元。2008年8月至2011年12月期间,陈某用课题总负责人的身份,将关联公司列为课题外协单位,再通过授意关联公司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将1022.6646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套取或者变现非法占为己有。
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段某用科研经费包养情妇;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数学学院党委办公室原主任孟某贪污科研经费炒黄金买期货;江苏省农科院高级工程师杜某与妻合谋私用科研经费;山东两个课题组用将近一半经费报销1505张火车票……
近年来因挪用、贪污科研经费而落马的专家学者不在少数。中纪委网站显示,2012年以来,教育部查处了14起国家审计署移送的高校教师挪用、贪污科研经费案件,7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7.《2012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显示,2012年全社会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投入首次突破1万亿元。国家向科研领域投入的经费逐年增加。“经费跟着项目走”是圈内公开已久的“秘密”。以由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为例,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的规定。“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和专家提出的评审意见,决定予以资助的研究项目”。换句话说,申请人科研经费的取得是建立在科研项目通过审批的基础上的。
据了解,纵向科研经费来源于财政拨款,是从政府部门(包括政府背景的基金)获得的课题经费:横向科研经费则是指从企业、社会机构处获得的课题经费,主要是通过承接企业、社会科技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让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所取得的收入和其他科研收入。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在目前的科研评价体系中,纵向课题、经费往往具有更大的含金量。比如,有的高校、科研机构评职称,明确要求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此外,这种经费来自政府,代表政府对研究人员的某种“肯定”,学者获得课题,不仅是个人的“荣耀”,也是学校的办学业绩。
选哪种项目申报也是有学问的。北京某高校一位不愿具名的J教授透露,高校教师申请经费的指向性比较明确,都比较偏爱于优先申请纵向经费。但纵向经费因有成熟的预算管理,将劳务开支压得比较低,横向经费因此也并非一无是处,其价值往往在于“能搞到一笔钱”。
“项目能不能通过,其实在申请的时候我们心里也差不多有数。经费批下来以后,怎么花也是个问题。通常批到的经费在项目结题时都有结余,很少有人会把剩余经费交回,因为如果剩余经费超过一定比例,会影响以后的资助额度。”J教授如是说。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俞教授曾谈道:“现行科研经费管理,在项目立项时.一些环节设置过于死板,太过强调预算执行力,也使科研人员在每年特定的时间中突击花钱。用虚假发票或虚构科研活动来报销未实际产生的科研经费,套取国家和集体财产。”俞教授认为,目前课题经费可以支出的项目不够开放,出国学术访问或参加国外学术会议的费用、从国外购买图书资料的费用等不能从课题费中支出,促使一些科研人员违规虚假报销课题费。
同时,他认为,科研人员在工作中的智力和体力付出还未得到足够的重视,他们在项目经费中还不能提取相应的酬劳,让一些人打上了科研经费的主意。
中科院化学所博士张某说:“每个人每月发的劳务费是有上限规定的,实际帮老师做课题的同学一般是三四个人。为了拿到更多的劳务费,我们会要来师弟师妹的银行卡号报给学校,把劳务费打到他们的卡里,然后取出来再交给老师。”
虚假报销课题费的关键是发票,发票从何而来?张某说:“有时候在买实验器材、复印资料的时候,开面额高于实际金额的发票,只要给卖家把税点的钱出了就行,他们也愿意。对于实在开不了发票的事项,就只能买发票了。”实践中,“找发票报销套经费”是通常路径,也有一些项目负责人“偷梁换柱搞经费”。
J教授透露:“一些既有横向课题又有纵向课题的老师,他们会利用这种优势‘偷梁换柱’,比如在纵向课题中编制虚假合同报销横向课题的设备购买费用,在横向课题中列支纵向课题的劳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