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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3】.
在全国各地总共流转7万亩土地种植蔬菜的星广地农业公司总经理李梅珍.近年来一直在为土体承包期而担忧。李梅珍表示,由于大部分土地流转的土地都是农民1988年第二轮联产承包签订的承包协议,30年承包期限到现在仅剩5年,村民承包到期后政策的不确定性。给企业投入与生产带来很多风险。
李梅珍说,蔬菜产业前期投入大、回报周期长,前期仅土壤改良、基础建设等每亩菜地就要投入1.5万元,基本前三年都是亏本,后面才能逐渐盈利。若2018年承包到期后政策发生变化,农民拒绝将土地流转给企业生产,企业可就亏大了。“目前,我们即便希望继续扩大蔬菜种植规模,也不敢再流转土地。”
除土地承包30年期限瓶颈外,农民不愿长期流转也是制约土地发挥规模效应的重要因素。流转5000多亩土地种水稻的武汉利梓农机合作社社长缪斌说,武汉郊区一些区域2008年土地流转租金每亩仅150元,到2010年就翻一番达300元。很多农户预期土地租金还会大幅上涨,因此情愿土地撂荒不愿流转,或者流转合同只签两年到五年。“短期出租,合作社肯定不敢投入。因此难以产生规模效应,这也是为何近年种粮大户数量在减少。”
【材料4】
近些年.招商引资成为一些地方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招商引资,有些地方政府甚至不惜一切代价。部分基层干部上门劝说农民流转土地时,常常摆出一副“为你好”的架势,个别干部甚至强迫农民同意流转。有学者对此表示:“基层干部行政手段简单粗暴的结果必然是‘好心办坏事’、‘费力不讨好’,就算能够带动农民增收,也与当前法治社会的建设诺言相违背。”
而个别镇村土地流转暗箱操作,农户对土地流转没有知情权、商议权、监督权,以致流转出土地的农民对流转相关事宜,如土地交易过程、合同签订及收益分配情况等毫不知情或知之甚少。加之财务不公开,土地流转户对应得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情况不清楚,只能被动接受,部分农民对当地干部心生不满。
许多工商资本为获取最大利益,租赁农民的耕地包括基本农田,却不再种粮食,而是种其它经济作物,或从事养殖业,或搞变相的观光旅游业。目前,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面积已超过1/4.相当一部分流转出的土地用途都与粮食无关。这种趋势给国家的粮食安全带来巨大隐患。
【材料5】
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发达国家先后实现了农业现代化。以现代机械替代手工劳作,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和发展农业,用现代经济管理科学经营和管理农业,大大提高了农业的专业化、集约化和市场化水平。农业与农村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由于各国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不
同,农业发展方式也各有特点。
美国政府颁布法律、制定政策,全方位地规范和引导农业健康发展。美国政府的农业政策主要是为了减少市场波动和自然灾害对农业的影响,以弥补市场调节功能的不足。政府还通过休耕计划、农作物保障计划等来稳定和保护农业;通过建立健全法制,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指导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法律体系,保护农民的正当利益,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公平交易,政府每隔5年就出台一个“农业法案”计划。该法案用做今后5年农业科研、教育、推广的行动纲领和编制相应财政预算的依据。
日本分散的小农经济能迅速纳入现代化的轨道,主要是依靠日本政府的全面干预和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政策。日本在迅速实现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也出现过由于过分剥夺而导致农业萎缩的情况。但均在工业化达到一定水平后发生变化,分别于20世纪60年代中期和70年代初期实行了对农业的反哺政策。这一政策分为初级和高级两个阶段,初级阶段以硬件哺育为主,重点是提高农业固定资产装备水平、加速农村建设等,政策导向是为扩大再生产,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打下坚实的基础;高级阶段则采取硬、软件相结合,以软件为主的方针,政策导向放在结构调整、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农村组织水平和农民素质等方面,从而使农业迅速强大起来。日本重视对农业生产经营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扶持。早在1975年,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农业的投资相当于当年农业总产值的50%。这些投资用于兴修水利、推进农业机械化、建设大型共用农用设施等。
法国的土地政策有利于土地集中,促成了法国农场的规模化经营,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生产率。而机械化政策的推广激发农户使用先进农机具的热情,使得农田耕作效率和土地产出率在较短时期内取得巨大提高。法国是世界主要农产品出口大国,针对欧盟近年来愈加提升的食品标准,法国出台的专业化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农业劳动的分工协作.保障了农产品的质量。而健全的农业科技和推广体系的建立,则为法国农业现代化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持.也给法国农业的发展提供了动力。
荷兰政府为使有限的土地得到高效的利用,采取了一系列符合国情和气候特点的农业发展战略及政策,避开需要大量光照和生产销售价位低的禾谷类作物的生产,充分利用地势平坦、牧草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畜牧业、奶业和附加值高的园艺作物,通过信贷政策补贴政策,鼓励重点发展的领域和产业快步增长,出口创汇;积极参加欧盟事务,使整个欧洲成了荷兰的农产品市场;加强水利工程和环境保护的建设,使荷兰农业能够高效持续发展。
【材料6】
土地流转,正使广袤的田野,充满活力。和当年分田到户一样,土地流转同样是农民群众的创造,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深化改革的产物。因此,顺应农民的期待,引导、推进土地流转依法、规范进行,是这一新生事物科学顺利、和谐发展的保障。
土地流转是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出发点,是为了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为了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发展现代农业,而不是为了解决城市建设的用地指标,不是让城市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盖房子,也不是鼓励工商资本到农村去圈地。
那么,如何保障农民通过转让土地经营权而获得财产性收入?据调查来看,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是个亟待重视、解决的问题。
对此问题,多位专家学者表示,确权颁证是实现农村产权还权于民、还权赋能、财产增值、流转增效的基础和前提,基层政府要抓好土地确权工作。
目前,我国土地流转工作的开展如火如荼,但也暴露出部分问题,在某基层政府的网站上,诸多网友发帖建言献策。
网友“黑暗中的舞者”建议:“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而且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各家各户住宅存在扩建、违建问题,流转土地首先要对农民土地产权确权,只有明确权属,才能避免侵害。”
网友“川贝”则表示:“我国农村土地问题很多并非朝夕产生,而是历史遗留,很多人承包土地后,为方便耕种私下互换,但土地流转工作开展后,由于面积、位置不同,相关款项也不相同,这就极易造成矛盾摩擦。基层公务员在开展工作中,一定要坚持法律法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真正做到‘确实权、颁铁证’,千万不能有失偏颇,否则不但工作无法顺利进行,更会产生干群矛盾。”
网友“且听风吟”则说:“土地确权最重要的是严格规范,前两年某地有个大学生村官主管土地拆迁,私自帮助亲戚的房子扩充面积,虽然后来被判刑了,但影响很不好。土地流转同样关系金钱,只有严格规范、准确测量,才能避免流转过程中不必要的纠纷。”
部分地区土地流转中由于程序上不民主、不公开、不透明、不规范,许多集体土地在农民不知情、不情愿甚至强烈反对的情况下,被少数村干部擅自出租甚至出卖,所得收入许多都去向不明,村民获益很少甚至根本未获益。更有甚者,一些村的村干部往往拿着一张白纸走家串户,强迫农民签字流转自家承包地及宅基地。被出租或出卖的集体土地、农民承包地、宅基地有相当一部分被改变了用途,为工商资本所圈占。这些,不仅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也使农村集体财产受到严重侵害。
程序保障是制度的基础。要让土地制度改革真正实现其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目的.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必不可少。没有程序的规范,土地改革的红利就可能到不了农民手上,或不能完全让农民享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