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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很多H县人来说,多年的实践和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不仅让他们形成了一种习惯,更潜移默化地提升了内在的环保意识。吃剩的卷筒粉用来喂鸡,塑料瓶集中起来卖,一次性竹筷子就送给街坊烧火,刘女士的粉摊产生的真正的垃圾少之又少。
分类的意识有了,接着就需要一套简单易行的源头分类办法。为此,H县在试点启动前开展了为期3个多月的调查工作,内容包括县城垃圾收集现状、生活垃圾成分监测、民意调查等。在此基础上,项目人员会同有关单位、街道、居民代表共同讨论,确保垃圾分类的参与者充分参与方案制订。
根据垃圾构成和群众认知便利性,H县把生活垃圾分为可堆肥、不可堆肥和有害有毒物三类;吸纳群众意见,采取定点定时投放和收运的方式,对于街道住户一般下午五六点左右上门收运,有垃圾房的小区则是晚上投放,当晚或第二天早上收运。
源头分类却又混合运输——这是一些地方垃圾分类难以产生实效的原因。由于投入不足等原因,H县的垃圾分类也一度出现混合运输问题,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县里克服困难,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保障了源头分拣、中间运输、终端处理的全过程分类。”县环保局党组副书记陈某说。
走在H县的大街小巷,两个分类垃圾桶或垃圾袋几乎成为标配;新建小区都有封闭的垃圾房,这已被纳入项目竣工验收内容之一;小区垃圾房的分类垃圾,环卫部门会分人分车分类运输;耗费两三百万元建设的垃圾中转站里,两套机器分别对可堆肥和不可堆肥垃圾进行压缩处理,再分别运往堆肥厂和填埋场。
H县环卫站站长施某说,在垃圾分类处理的链条中,如果不能解决垃圾的最终出路,中前端的分类工作就不可持续且无意义。为此,H县与香港浸会大学、广西大学农学院等科研机构合作,结合可堆肥垃圾占主导的实际,开展堆肥肥效、应用需求等调研,并投资建设了设计处理能力为15吨/天的堆肥厂。
在堆肥厂,可堆肥垃圾先在11个发酵池发酵,经过层层筛选加工成堆肥,污水则进行处理后再输送到污水处理厂二次处理。“每天产堆肥10吨以上,主要用于林木、苗圃种植,非常好卖。”工厂负责人说。资源化处理带来的减量化效果明显,现在,全县生活垃圾减量约25%。
在H县石井村,农户和县城居民一样按干、湿两类进行垃圾分装,也缴纳垃圾费(每人每年36元),然后通过竞标的方式聘请保洁员,分三级、按四类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大部分垃圾在村委会垃圾处理中心就可完成分类处置,基本做到“垃圾不出村”。为提高保洁员的积极性,村里规定垃圾分类的收益归保洁员所有。59岁的新街保洁员李某除了工资,每个月卖啤酒瓶、饮料罐、废铜烂铁等还有七八百元的额外收入,厨余垃圾产生的沼气也供他家免费使用。
4.2017年4月18日,民间环保组织“两江环保”在其公众微信平台发布信息称,在青海、天津等地发现超大规模的工业污水渗坑,最大的面积达到17万平方米,而且存续时间长,或已对当地的地下水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4月19日,环保部分别与天津市政府、青海省政府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现场调查。环保部表示将对相关渗坑污染问题挂牌督办。
“天津和青海这两起渗坑事件,现在还没有完全调查清楚,但是至少涉及两个方面的违法行为。”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表示,“第一,用渗坑渗井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污。不管渗坑怎么形成的,历经多少年形成的,都是在非法排放污染物。第二,非法排放危险废物,这个污染跟以前有些不太一样的地方,就是企业通过非法倾倒排放一些废物产生的。”
这些污水渗坑达到如此惊人的规模,并非一朝一夕,大都为废酸倾倒或偷排所致。据大城县政府向调查组反映,近期曝光的两处土坑均为多年挖土形成,2013年曾发生废酸违法倾倒事件,导致坑内存水及土壤受到污染。天津静海区的渗坑形成原因也大致相同。
其实,两地政府并未对污染情形完全听之任之,相关的治理工作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开始。大城县的废酸倾倒事件发生后,政府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治理,但工作一直未完成,还多次发生污染反弹。
在环保专家彭应登看来,污水渗坑治理难点颇多。“当地政府曾委托专业治污公司对渗坑内的污水治理过,但是效果不好,为什么?就是因为对污水的来源与水质状况摸得不彻底,土壤的边界和地下水污染的边界也难以确定,所以没有制订出一个很精准的治理方案。”彭应登表示。
据他介绍,目前环保界对污水渗坑的修复方法分为原位修复和异位修复。原位修复指对污水渗坑就地修复,异位修复则是在渗坑旁边建污水处理设施,把渗坑的污水、土壤、地下水移出进行处理。他倾向于原位修复和异位修复相结合的方法。“异位修复的效果更好,但是经济成本巨大。如果将污染区划为生态类用地,修复后的地块不用于商业居住或涉及食物链的农业生产,那采取原位修复,成本可能低一点,修复时间也相应较短。”
但无论采取何种方法,当地都将面临十分严峻的考验。“估计仅污水处理就需要一年半到两年时间;土壤和地下水的修复周期更长,快则3到5年,慢则5到7年。”彭应登说,以17万平方米的污水渗坑为例,据他估算,要完全恢复生态面貌,资金投入可能超过2亿元。
他算了一笔账,1立方米工业废水的处理成本是5到7元,在深度未知的情况下,以17万立方米计算,需要约百万元,处理装置的投资也需要约2000万元。“土壤和地下水修复更为昂贵。”彭应登说,一立方米污染土壤的修复需要1000元,17万立方米就需要1.7亿元,此外,他还表示,“北方冬季约占4个月时间,坑中污水在低温或结冰的时候无法进行连续修复,导致短时间内即使处理也不能根治。”
东南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教授吕锡武认为,如果污水已经渗透到地下含水层,要治理的话,得看当地含水层换水需要多少年能换过来,还要先对这片地区的含水层进行评估,视情况而定。
除了技术因素外,污水渗坑治理的难度还在于责任主体不清晰。“如果追究到责任主体,就按‘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处理;无法明确责任主体的时候,或者责任主体没有赔付能力,由政府先行为治污买单。”他说,环保部门和司法部门需尽快建立污染损害的评估、赔付机制。
据彭应登介绍,对这种难以追究责任主体的污染,国外有经验可供借鉴,“比如美国的解决方法是让现有的污染企业交一定份额的资金,组成一个污染修复的超级基金,遇到责任主体不清晰时,由超级基金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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