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题 社会保障
(一)解决弱势群体社会保障问题的政策措施
1、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2、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3、解决失地农民和进城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推进城乡社会保障统筹发展;
4、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制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国家对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
(二)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政策措施
1、对有劳动能力的失地农民,应着眼于促进其就业。在实现就业的基础上,以企业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解决其养老、医疗等方面的保障问题,符合条件的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城市医疗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
2、对无劳动能力的失地农民,若领取土地补偿费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在城市规划区以内的,可以优先考虑将其转为城镇户口,并按规定实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城市医疗救助制度。
3、未转为城市户口的,符合条件的可按当地有关规定,享受农村特困户救助和农村医疗救助,还可在自愿的基础上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4、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考虑在整合养老保障、失业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等功能的基础上,为失地农民建立基本生活保障。通过失地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适当补助的方式,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在农民失地后逐月向其发放基本生活费,保障其生活。
(三)农民工的社会保障
1、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的原因。(1)农民工就业状况不稳定,导致参保困难;(2)农民工、用人单位和地方政府各有顾虑;(3)社会保障制度,门槛高,转移难,导致农民工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2、政策建议。(1)按《工伤保险条例》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2)为不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建立大病医疗保障;(3)建立适合不稳定就业农民工特点的过渡性养老保险制度;(4)依法使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障;(5)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如改进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降低费率等;(6)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7)建立农民工应急救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