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试吧论坛 Exam8视线 考试商城 网络课程 模拟考试 考友录 实用文档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 ||
2011中考 | 2011高考 | 2012考研 | 考研培训 | 在职研 |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 法律硕士 | MBA考试 MPA考试 | 中科院 |
||
四六级 | 职称英语 | 商务英语 | 公共英语 | 托福 | 雅思 | 专四专八 | 口译笔译 | 博思 | GRE GMAT 新概念英语 | 成人英语三级 | 申硕英语 | 攻硕英语 | 职称日语 | 日语学习 | 法语 | 德语 | 韩语 |
||
计算机等级考试 | 软件水平考试 | 职称计算机 | 微软认证 | 思科认证 | Oracle认证 | Linux认证 华为认证 | Java认证 |
||
公务员 | 报关员 | 银行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 | 期货从业资格 | 司法考试 | 法律顾问 | 导游资格 报检员 | 教师资格 | 社会工作者 | 外销员 | 国际商务师 | 跟单员 | 单证员 | 物流师 | 价格鉴证师 人力资源 | 管理咨询师考试 | 秘书资格 | 心理咨询师考试 | 出版专业资格 | 广告师职业水平 驾驶员 | 网络编辑 |
||
卫生资格 | 执业医师 | 执业药师 | 执业护士 | ||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证) | 经济师 | 会计职称 | 注册会计师 | 审计师 | 注册税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 高级会计师 | ACCA | 统计师 | 精算师 | 理财规划师 | 国际内审师 |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造价员 | 咨询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质量工程师 | 物业管理师 | 招标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筑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估价师 | 岩土师 设备监理师 | 房地产经纪人 | 投资项目管理师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环境影响评价师 | 环保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 公路监理师 | 公路造价师 | 安全评价师 | 电气工程师 | 注册测绘师 | 注册计量师 |
||
缤纷校园 | 实用文档 | 英语学习 | 作文大全 | 求职招聘 | 论文下载 | 访谈 | 游戏 |
二、稳定物价
【民生民情】2008年1月份,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7.1%,创11
年来新高。其中,城市上涨6.8%,农村上涨7.7%;食品价格上涨18.2%,非食品价格上涨1.5%;消费品价格上涨8.5%,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6%。而仅猪肉价格一项就上涨58.8%。
【破解之道(一)】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防止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是今年宏观调控的重大任务。必须从增加有效供给和抑制不合理需求量方面采取有力措施。”为此,《政府工作报告》中,列举了如下九项主要措施。
一、大力发展生产,特别要加强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类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其他紧缺商品生产,认真落实支持发展生产的政策措施,搞好产运销的衔接。
二、严格控制工业用粮和粮食出口;坚决制止玉米深加工能力盲目扩张,违规在建项目必须停建
三、加快健全储备体系,改进和完善储备调节和进出口调节的方式,适当增加国内紧缺重要消费品的进口
四、把握好政府调价的时机和力度,必须调整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和公共服务收费也要从严控制,防止出现轮番涨价。
五、健全大宗农产品、初级产品供求和价格变动的监测预警制度,做好市场供应和价格应急预案。
六、加强市场和价格监管,抓好教育收费、医药价格、农资价格及涉农收费的监督检查。依法打击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及时完善和落实对低收入群众的补助办法,特别要增加对生活困难群众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贴,确保他们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
八、遏制生产资料尤其是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过快上涨。
九、坚持执行“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温家宝总理强调,“物价问题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各级政府一定要把稳定市场物价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现在,国家粮食库存充裕,主要工业消费品供大于求,只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上下共同努力,就一定能够保证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破解之道(二)】平抑物价的对策建议如下:
一、强化领导,完善措施,做好正面宣传引导。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加强对市场价格巡查监管及价格监测,对我县的粮油米面、肉蛋蔬菜等20多种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实行日监测和日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并在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适时预报,正面宣传,积极引导消费者正确对待价格上涨问题。告戒广大经营者自觉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切忌盲目跟风,避免价格恐慌,防止市场出现大起大落,努力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的基本稳定。
二、抓好猪肉等副食品的生产和市场供应。有关职能部门要做好产销区衔接,积极组织货源,增加猪肉等市场供给量,并认真落实有关扶持政策,鼓励农户发展猪、牛、羊等养殖业,增加畜产供应,努力缓解市场供求矛盾,保证市场供需持续稳定。
三、加强协作,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工商、物价、食品、卫生等部门要积极协作,加大粮油肉蛋等农副产品和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供求及价格的监测检查工作力度,加强市场巡查,注意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深入分析,准确把握其价格变动趋势,做好分析、预警、预报, 防止价格异常波动;强化民生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乱加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借机哄抬价格牟取暴利以及抬高等级、短斤少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各种扰乱市场的价格违法行为。各职能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对性质恶劣、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价格违法案件,除给予经济处罚以外,还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从重从快处罚打击一批影响大,性质恶劣的人和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我县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四、要逐步完善弱势群众的保障机制。为缓解物价指数刚性上涨与贫困居民支付能力下降的矛盾,建议进一步完善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认真落实农村贫困和特困对象的各项救助措施。有关部门要做好低收入阶层扩大就业、适时调整低工资标准等工作,努力提高中、低收入家庭的收入,财政部门要逐步落实职工生活补贴,增强低收入家庭和职工对价格变动的承受能力,从整体上保证我县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明显降低。
五、严格控制相关价格出台,防止造成物价攀升。严格控制各类公用事业、公益服务和居民必需品价格项目的出台,把握出台提价项目的时机和幅度,错开出台时间,减少调价项目对物价带来负面效应和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三、抑制房价
【民生民情】2008年年初,国家统计局报告称,今后几个月房价仍将在高位运行,但增幅可能减缓。中国房价呈现出阶梯式飞涨的趋势,普通百姓特别是低收入群体住房难的问题进一步凸显。在过去的两年里,国家各部位连续出台“猛药”治理房价飞涨试图通过增加供给、加快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政策来缓解房价增长过快问题。
【破解之道】为促进房价的平稳运行,维护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良好局面,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对相关的制度做出安排。
(一)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首先,要明确政府有责任帮助人们实现“居者有其屋”,但并不是要让所有人都能购买住房。部分人买新房、部分人卖二手房、部分人从市场上租房、部分人租政府提供的廉租房是住房市场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所要做的是进一步完善这种住房供应体系。其次,要明确政府调控房价只能减缓房价的增幅,以及通过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降低成套住房的价格,而不是要房价硬着陆。第三,要明确在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下,房价上涨是长期趋势。第四,要鼓励住房的合理消费,反对超前消费和过度消费。
(二)完善房地产税制。首先,要尽快开征物业税。开征物业税不仅增加了住房的保有成本,有助于活跃二手房市场,缓解新增住房市场的压力,而且能够改变住房购买者对未来的预期,抑制超前消费,减缓房价上涨的势头。不仅如此,它还为地方政府提供了新的税收增长点,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有利于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其次,转变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手段。考虑到现行增值税在实际征缴中的困难,长期内政府可以将土地增值税并入到所得税或资本利得税中征收。第三,强化对转让收益课税。可以根据一段时期内住房转让的次数和购买住房的时间制定不同的转让收益课税标准,有区别地对转让收益课税。
(三)加强住房需求的管理。首先,区别管理住房的需求。为区别对待各类住房需求,要依据有保有压的原则,对住房需求进行差异化的管理:适度增加住房供给,鼓励正常需求;限制集团购房,抑制超前需求;控制城市房屋拆迁面积,减缓被动的住房需求;运用多种手段,打击投机需求。其次,强化住房租赁管理。要建立和健全租赁市场的规章制度,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规范租赁市场的发展。同时,要构建合理的住房租赁体系,为低收入家庭提供廉租房。第三,培育住房梯度消费。强化合理消费观念,倡导建设小户型住房、购买二手房、租赁住房等方式,让住房市场回归正常的供需状态。
(四)建立和健全信息发布制度。首先,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准确性。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制定科学的数据采集体系和计算体系,增强信息发布的准确性,以便各主体能有效把握市场脉搏,作出正确的判断。其次,缩短市场信息发布的周期。政府要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住房供求、住房价格的信息,为市场主体决策提供参考。同时,建立网上信息查询制度,及时更新有关内容,保证信息的现时性。第三,完善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开发分地区、分品种、分项目的住房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使市场主体及时了解有关信息,掌握市场走势。第四,建立房地产预警系统。要及时建立多层次的房地产市场预警系统,建立综合的预警指标体系,重点监控土地、投资、价格、空置率、供求状况等指标,为房地产市场各主体决策提供服务。
(五)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确保我国住房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住房建设计划和政策提供法律依据,规定住房开发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当前急需制定的是《住宅法》。
国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安徽 | 浙江 | 山东 | 江西 | 福建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