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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下半年北京市公务员考试已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为了助广大考生备考一臂之力,华图教育根据北京市公务员考试特点,汇总了2009年下半年北京市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话题供广大考生备考参考。本篇为社会话题。
2009年下半年北京市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社会话题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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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发布虚假药品广告媒体负责人可能被调职 |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房地产价格开始加速下跌 |
·两岸“三通”迈出历史性步伐 |
·成品油税费改革 |
2008年12月16日08:27 来源:《新京报》
北京市药监局正在牵头工商、公安等七部门,联合惩治药品虚假广告发布行为。昨天,七部门召开联席发布会,决定对屡次发布严重违法广告,虚假宣传危害公众健康的药品,执行驱逐出北京市场的最严厉惩罚;而频繁发布虚假药品广告的媒体责任人将遭行政处分,严重者将被调离工作岗位。
此次整治的重点是对北京市主要报纸媒体上未经审批发布药品广告、严重篡改药品广告审批内容和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对于至今未刊登虚假广告更正启示,或因刊登虚假广告被惩罚后,再次发布虚假广告的药品企业,北京市药监局新闻发言人丛骆骆称,北京市药监局将通报北京市卫生局,将该药品驱逐出北京市场。
丛骆骆表示,参与药品广告专项整治的包括北京市药监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工商局和市新闻出版局。
对于网络媒体发布的违法药品广告,丛骆骆称,药监部门将移送电信部门,并对相关网站(网页)进行删除或关闭。
北京市药监局已设立违法药品广告投诉热线83979811,公众也可登录市药监局网站www.bjda.gov.cn,点击首页局长信箱举报虚假广告药品及其发布线索。对于有效举报并协助破获假劣药品案件者,北京市药监局将给予奖励。
■ 三大举措
实时禁止销售 虚假广告药品
从去年起,对发布严重虚假广告的药品,药监局责令在北京市场暂停销售。市药监局市场处处长吴清纯介绍,至今,累计已有40多种药品因发布违法广告遭“下架”。经过整改后,目前有20余种药品恢复销售。
北京市卫生局称将实时禁止多次发布虚假广告的药品在全市药品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的销售使用,并且终止该药品参加北京市医疗机构及社区药品招标采购活动的资格。
违法药品广告 将在网上公示
七部门联席会议重申:广告发布者在发布药品广告前必须向广告主索取《药品广告审查表》核实广告内容。
丛骆骆介绍,从明年1月1日起,所有经过核准的药品广告详细内容,都将实时上传至北京市药监局网站的电子政务专栏,供媒体发布药品广告前核对和公众查询。而政务专栏也将定期公布违法药品广告。
虚假广告媒体 责任人将调职
北京市工商局广告处处长欧树芳介绍,从2005年至今,北京每年因违法广告对媒体的罚金都在1500万元以上,其中,违法药品广告占很大比例。但现有处罚未能触及实质。
七部门联席会议决定,对发布违法药品广告问题严重的媒体,北京市委宣传部将对媒体法人及广告部门负责人追究责任,给予相应处分直至调离工作岗位。(记者 魏铭言)
■链接
虚假广告“五件套”
昨天,北京市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有关人士介绍,药品广告的违法表现主要有5类,一是未经药监部门审批就擅自发布。二是广告中含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的,如宣传“疗效最佳”、“药到病除”、“根治”、“安全无副作用”等。三是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四是未标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忠告语、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生产批准文号。五是处方药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记者 廖爱玲)
2008年12月13日 08:23: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房地产开发景气度月月下滑,房地产价格也开始加速下跌。这是昨天国家统计局公布的1-11月全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显示出的信息。
11月的全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为98.46,比10月回落1.22点,比去年同期回落8.13点,这也是今年该指数的第11个月下滑,也就是说,今年以来,我国房地产开发趋势走出的是一根月月回落的下行线。
统计显示,1-11月全国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6546亿元,同比增长22.7%,增幅比1-10月回落1.9个百分点。其中,商品住宅完成投资19333亿元,同比增长25.2%,增幅回落2.2个百分点,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72.8%。
而1-11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4.9亿平方米,同比下降18.3%;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面积下降18.8%。1-11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额19261亿元,同比下降19.8%;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额下降20.6%。
截至11月末,全国商品房空置面积1.36亿平方米,同比增长15.3%,增幅比1-10月提高2.2个百分点。其中,空置商品住宅708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2.9%,增幅提高4.9个百分点。
最受关注的依然是价格问题。11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0.2%,涨幅比10月份低1.4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5%。这也是自8月以来,房价第四个月环比下降,且下降幅度有扩大趋势,此前8月、9月和10月的房价环比降幅分别为0.1%、0.1%和0.3%。
而分类型看,11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0.2%,涨幅比10月低1.6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6%。另分地区看,11月新建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的有53个城市,价格下降的则有13个城市,其中,深圳下降18.0%、广州下降8.8%、南京下降5.2%、重庆下降4.6%、厦门下降3.8%。
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经明确要稳定房地产市场以保证金融体系稳定,并将稳定住宅消费作为拉动内需的重要内容。“从住宅市场总体来看,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波及国内实体经济,宏观经济政策快速反向操作,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达到保增长扩内需的目的,在此背景下,再提房地产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提升房地产在扩大内需中的积极作用,这必然使明年的房地产业宏观背景进一步宽松。”中房指数办公室的分析师认为。(记者 李和裕)
两岸多个城市同时举行海上直航、空中直航以及直接通邮的启动和庆祝仪式
2008年12月16日00:0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人民网北京12月15日电(记者吴亚明、王尧)两岸“三通”迈开历史性步伐。今天,两岸有关方面分别在北京、天津、上海、福州、深圳以及台北、高雄、基隆等两岸的多个城市同时举行了海上直航、空中直航以及直接通邮的启动和庆祝仪式。两岸“三通”的基本实现,必将对两岸经贸关系乃至两岸关系产生积极重大的影响,给两岸民众带来实际利益,对两岸产业分工和企业合作带来新的契机。
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王毅表示,两岸全面、直接、双向“三通”的实践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凡是符合两岸同胞利益、符合两岸关系发展需要、符合历史前进潮流的事情,不管面临多少困难,遇到多少阻力,花费多少时间,终究都会在两岸同胞的共同努力下得以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势头不可阻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前景愈发光明。
国家民航局空管局副局长王利亚说,“两岸空运直航启动后,北京至台北、上海至台北的单程飞行距离将分别缩短1100公里和1000公里,大约可节省航时1小时20分钟。”
海峡两岸航运交流协会理事长胡汉湘表示,按照两岸年贸易额1000亿美元、年运输量7000万吨计算,两岸实现海上直航后,每年可减少运输时间11万小时,降低运输费用1亿多美元,将为两岸带来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大的商机,为两岸经贸关系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国发〔2008〕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建立完善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和规范的交通税费制度,促进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公平负担,依法筹措交通基础设施维护和建设资金,国务院决定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现通知如下:
一、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必要性
我国现行成品油价格和交通税费政策,对保障国内成品油市场供应,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石油需求不断增加,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以费代税、负担不公平等弊端日益显现;二级收费公路规模过大,结构不合理,与地方经济发展和群众出行的矛盾越来越尖锐。迫切需要理顺成品油价格和交通税费机制。
近期国际市场油价持续回落,为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提供了十分难得的机遇。及时把握当前有利时机,推进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对规范政府收费行为,公平社会负担,促进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依法筹措交通基础设施维护和建设资金,促进交通事业稳定健康发展,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成品油税费改革。
提高现行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不再新设立燃油税,利用现有税制、征收方式和征管手段,实现成品油税费改革相关工作的有效衔接。
1.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
2.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和中央补助支持政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相关方案和政策统筹研究,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各地可以省为单位统一取消,也可在省内区分不同情况,分步取消。实施方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3.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8元,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7元,其他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加上现行单位税额,提高后的汽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为每升1元,柴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为每升0.8元。
4.征收机关、征收环节和计征方式。成品油消费税属于中央税,由国家税务局统一征收(进口环节继续委托海关代征)。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成品油的单位和个人。纳税环节在生产环节(包括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计征方式实行从量定额计征,价内征收。
今后将结合完善消费税制度,积极创造条件,适时将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到批发环节,并改为价外征收。
5.特殊用途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后,对进口石脑油恢复征收消费税。2010年12月31日前,对国产的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免征消费税;对进口的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已纳消费税予以返还。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对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免征消费税;用自产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按照生产乙醇汽油所耗用的汽油数量申报纳税。对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用于连续生产甲醇汽油、生物柴油的,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税款。
6.新增税收收入的分配。新增成品油消费税连同由此相应增加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具有专项用途,不作为经常性财政收入,不计入现有与支出挂钩项目的测算基数,除由中央本级安排的替代航道养护费等支出外,其余全部由中央财政通过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方式分配给地方。改革后形成的交通资金属性不变、资金用途不变、地方预算程序不变、地方事权不变。具体转移支付办法由财政部会同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落实。新增税收收入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是替代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的支出。具体额度以2007年的养路费等六费收入为基础,考虑地方实际情况按一定的增长率来确定。
二是补助各地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补助资金,用途包括债务偿还、人员安置、养护管理和公路建设等。
三是对种粮农民增加补贴,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考虑用油量和价格水平变动情况,通过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中相应的配套补贴办法给予补助支持。
四是增量资金,按照各地燃油消耗量、交通设施当量里程等因素进行分配,适当体现全国交通的均衡发展。
(二)关于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
国产陆上原油价格继续实行与国际市场直接接轨。国内成品油价格继续与国际市场有控制地间接接轨。成品油定价既要反映国际市场石油价格变化和企业生产成本,又要考虑国内市场供求关系;既要反映石油资源稀缺程度,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又要兼顾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
1.国内成品油出厂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和适当利润确定。当国际市场原油一段时间内平均价格变化超过一定水平时,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2.汽、柴油价格继续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1)汽、柴油零售实行最高零售价格。最高零售价格由出厂价格和流通环节差价构成。适当缩小出厂到零售之间流通环节差价。(2)汽、柴油批发实行最高批发价格。(3)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汽、柴油供应价格,合理核定其批发价格与零售价格价差。(4)供军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国家储备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按国家核定的出厂价格执行。(5)合理核定供铁路、交通等专项部门用汽、柴油供应价格。(6)上述差价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3.在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持续上涨或剧烈波动时,继续对汽、柴油价格进行适当调控,以减轻其对国内市场的影响。
4.航空煤油等其他成品油价格继续按现行办法管理。液化气改为实行最高出厂价格管理。
5.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上述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另行制定石油价格管理办法。
(三)关于完善成品油价格配套措施。
1.继续发挥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作用。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大幅上涨,国家实施有控制地调整汽、柴油价格措施时,原油加工企业会出现暂时性困难,中石油、中石化两公司要继续按照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平衡好内部利益关系,调动炼油企业生产积极性,保证市场供应。
2.完善相关行业价格联动机制。(1)铁路货运价格,根据上年国内柴油价格上涨影响铁路运输成本增加的情况,由铁路运输企业消化20%,其余部分通过提高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疏导,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具体幅度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铁道部确定。(2)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价格,首先在运价浮动机制内,由航空公司自主调整具体票价,需要调整燃油附加时,根据航空煤油价格影响民航运输成本变化情况,由航空公司消化20%,其余部分通过调整燃油附加标准或基准票价的方式疏导。调整燃油附加标准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半年。燃油附加具体收取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民航局按照上述原则确定。(3)出租车和道路客运价格,由各地进一步完善价格联动机制,根据油价变动情况,通过法定程序,决定调整运价或燃油附加。
3.完善对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的机制。(1)种粮农民。当年成品油价格变动引起的农民种粮增支,继续纳入农资综合直补政策统筹考虑给予补贴。对种粮农民综合直补只增不减。(2)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林业、渔业(含远洋渔业)。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上述行业增加的成本,由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补贴。补贴比例按现行政策执行,补贴标准随成品油价格的升降而增减,具体补贴办法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另行制定。新的补贴办法从2009年起执行。(3)出租车。在运价调整前,因油价上涨增加的成本,继续由财政给予临时补贴。(4)低收入困难群体。各地综合考虑成品油、液化气等调价和市场物价变动因素,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4.继续实行石油涨价收入财政调节机制。为合理调节石油涨价收入,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继续按相关规定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
(四)妥善解决改革的相关问题。
1.妥善安置交通收费征稽人员。妥善做好改革涉及人员的安置工作,是成品油税费改革顺利推进的重要保证。要按照转岗不下岗、待安置期间级别不变、合规合理的待遇不变的总体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总责,多渠道安置,有关部门给予指导、协调和支持,确保改革稳妥有序推进。各地要锁定改革涉及的征稽收费人员数量,严格把关,防止突击进人。
对公路养路费征稽人员的安置措施:一是交通运输行业内部转岗;二是税务部门接收;三是地方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多种渠道安置改革涉及人员。
人员安置工作指导意见由交通运输部会同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2.研究解决普通公路建设发展,特别是二级公路发展问题。地方要以这次改革为契机,利用中央财政给予的支持政策,整合现有资源,更好地用于发展二级公路。同时有关部门要按照六费原有资金功能不变的原则,抓紧研究建立和理顺普通公路投融资体制,促进普通公路健康发展。
3.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加强油品市场监测和监管,坚决禁止成品油生产企业为规避税收只开具发票而无实际货物交付和突击销售成品油等非正常销售成品油行为,严厉打击油品走私、经营假冒伪劣油品以及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确保成品油市场稳定。
(五)实施时间。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成品油价格,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三、切实做好改革的实施工作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共同做好有关工作,确保改革方案平稳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的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部际协调小组,要切实做好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改革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发展改革、价格、财政、交通、税务、编制、人事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二)保证队伍稳定和资金有效衔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安置人员和维护稳定的责任,把人员安置的工作摆在推进改革的突出位置,提前筹划,周全安排,妥善安置。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改革前后资金安排及预算衔接工作;中央财政要通过向地方预拨资金,确保养护管理及人员经费等需要,保障改革平稳顺利推进。
(三)确保取消收费政策到位,严格禁止乱收费。各地要按照改革方案的统一安排,在2009年1月1日零时全部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已经提前预收的要及时清退,要加强检查,确保取消收费政策落到实处。对确定撤销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省级人民政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其位置和名称,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做好财务清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逃废银行债务。绝不允许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明令取消的各项收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定下发配套文件,并加大督查力度。
(四)加强宣传解释工作。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改革的顺利实施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强舆论引导。
(五)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地要密切关注市场情况和社会动态,针对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并妥善处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 务 院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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