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试吧论坛 Exam8视线 考试商城 网络课程 模拟考试 考友录 实用文档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 ||
2011中考 | 2011高考 | 2012考研 | 考研培训 | 在职研 |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 法律硕士 | MBA考试 MPA考试 | 中科院 |
||
四六级 | 职称英语 | 商务英语 | 公共英语 | 托福 | 雅思 | 专四专八 | 口译笔译 | 博思 | GRE GMAT 新概念英语 | 成人英语三级 | 申硕英语 | 攻硕英语 | 职称日语 | 日语学习 | 法语 | 德语 | 韩语 |
||
计算机等级考试 | 软件水平考试 | 职称计算机 | 微软认证 | 思科认证 | Oracle认证 | Linux认证 华为认证 | Java认证 |
||
公务员 | 报关员 | 银行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 | 期货从业资格 | 司法考试 | 法律顾问 | 导游资格 报检员 | 教师资格 | 社会工作者 | 外销员 | 国际商务师 | 跟单员 | 单证员 | 物流师 | 价格鉴证师 人力资源 | 管理咨询师考试 | 秘书资格 | 心理咨询师考试 | 出版专业资格 | 广告师职业水平 驾驶员 | 网络编辑 |
||
卫生资格 | 执业医师 | 执业药师 | 执业护士 | ||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证) | 经济师 | 会计职称 | 注册会计师 | 审计师 | 注册税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 高级会计师 | ACCA | 统计师 | 精算师 | 理财规划师 | 国际内审师 |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造价员 | 咨询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质量工程师 | 物业管理师 | 招标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筑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估价师 | 岩土师 设备监理师 | 房地产经纪人 | 投资项目管理师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环境影响评价师 | 环保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 公路监理师 | 公路造价师 | 安全评价师 | 电气工程师 | 注册测绘师 | 注册计量师 |
||
缤纷校园 | 实用文档 | 英语学习 | 作文大全 | 求职招聘 | 论文下载 | 访谈 | 游戏 |
事件概述:
网络上晒出成都有四名"价格听证专业户",随机抽签次次"被选中",其中一名年近60的老妇七年里一共参加过19次听证会,这位胡老太在听证中先后支持过涨水价、涨的士价、涨停车费等等。对涨价投赞成票,她的名言是:"人活着就是占用、消耗资源,所以政府收任何费都有理。"这番言辞引起网友疯狂转帖拍砖,骂声一片,直呼"被代表",更有人称其为成都听证会的"最牛群众演员"。
模拟题:
针对如今网上热传的"价格听证专业户",谈谈你的看法。
参考解析:
价格听证制度的建立可以使政府相关部门在执行决策时真实地听取群众呼声,更好地进行交流和沟通,是服务型职能政府的重要体现,让广大群众的监督权和知情权落到实处,从而传达民意,引导决策,确定科学、合理的价格,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这项制度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甚至出现了"价格听证专业户"。
价格听证会制度在执行的过程中出现"价格听证专业户",暴露了这项制度在实行中出现了一些弊端,降低了群众对价格听证制度的满意度,"价格听证专业户"很容易被操纵,体现出的是某部门群体的利益,不是真正的群众的呼声,"逢听必涨",使听证会形同虚设,降低了相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我国的听证制度出现"价格听证专业户"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听证会组织者的独立性明显不足,价格听证是公众与某些集团包括垄断集团利益博弈、维护自身权利的"公器"。但是,价格管理部门常常既是价格的制订者和维护者,又往往是听证会的组织者,这本身加大了听证会制度维护公众利益的难度。第二,听证会制度中缺少成本监审程序,导致听证会很容易沦为某些既得利益集团操纵价格、压制民众利益诉求的工具。第三,缺乏科学的机制对听证代表进行科学、合理的筛选。第四,部分群众对参加价格听证会的兴趣不高,给"价格听证专业户"的出现创造了条件。第五,部门听证代表的整体素质不高,责任感不强,不能较好的完成工作,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
因此,我国应建立独立、超脱、具有权威性的机构主持听证,从根本上保证听证会不流于形式。同时,建立相关法律,明确监审程序,保证听证公开、科学、透明,严格听证代表的准入制度,保证随机性和有代表性,加强听证制度的宣传,提高群众参与听证制度的积极性,保证听证制度能真实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广大听证代表也要自觉提高自己的素质,掌握听证相关的信息,行使好自己手中的权利,为政府制定建立科学、合理的价格提供依据。
根除"价格听证专业户",从制度上破冰,打破权力运作的封闭性,真正扩大公众的参与性,保障公民真正行使自己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打破行政垄断格局,这样才能真正构建一种公众和政府相互倾听、学习、信任的公共治理关系。
国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安徽 | 浙江 | 山东 | 江西 | 福建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