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黑龙江省公布异地高考方案,明确异地考生须满足有该省高中学籍、高中阶段在该省连续就读3年以上、考生父母有合法职业和住所(含租赁)等条件后,安徽省日前也就本省异地中高考方案公开征求意见,且“皖版方案”门槛进一步降低,考生只需在安徽有完整的三年学籍,其他方面则“零限制”,且异地考生在安徽高考也能够享受同等录取政策。除此之外,山东、福建等省份也表示即将出台异地高考政策。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各地放开异地高考、打破高考门“户”之见的“破冰”之举着实令人欣喜,回应了当下广大百姓对教育领域最现实、最迫切的期待。然而,也有不少声音不无担忧地提出,放开异地高考可能会诱发“高考移民”潮,挤占本就已显稀缺的流入地教育资源,并迫使高考录取指标更加向流入地集中从而造成新的“地域不公”等。
在放开异地高考已在全社会形成普遍共识的背景下,改革固然不会在问题和困难面前因噎废食、半途而废,但这些担忧之声也给我们提了个醒:教育公平的实现不会因放开异地高考而“一步到位”,相反,从异地高考出发到实现教育公平,还需要更完善的政策措施以及更广泛的制度改革。
要实现教育公平,不仅需要坚定地放开异地高考,督促各地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出台可操作的方案,还需要完善现行的高考招生、录取政策,加大高校自主招生力度,通过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降低高招工作对“一考定终身”的依赖度,使招生、录取机制更加灵活、多元。
要实现教育公平,还需要加大教育投入,更加合理地分配教育资源,促使优质教育资源向欠发达地区配置,弥补教育“欠账”。据统计,目前全国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数量达约2000万之多。只有输出地的教育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升,才能逐步扭转因教育资源“水位差”而导致的生源迁徙。
要实现教育公平,还要注意完善随迁子女的学籍管理,通过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规范,公开透明地执行异地高考政策,同时明确“高考移民”的界定,遵循“有条件准入”“不完全放开”的原则,从制度源头堵塞“高考移民”的投机钻营行为,避免因制度本身漏洞而导致的制度“流产”。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大已然明确,要“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并进一步提出,“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在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中,教育公平无疑是至关重要的一环。我们期待,异地高考政策的推出能让更多的孩子“就地入学、就地高考”;我们更期待,从异地高考出发,最终抵达教育公平的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