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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有人疑惑,单位或个人“顶风作案”的底气何来?这一点,我们仅从审计报告中就可看出端倪。在“整改”一栏中,类似“正在整改”、“违规资金已归还”、“作检讨”等表述出现的频率相当高。很明显,我们很难看到相关责任人被严格问责,违规资金从哪来到哪去的处理方式,更让人怀疑违规成本为零。在笔者看来,我们有必要学习香港的“零容忍”,不管违规使用多少资金,哪怕1元都要处理。
二是紧盯“一把手”。事实上,部门违规在中国难被处理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往往找不到明确的责任人。单位发福利人人都有,正所谓法不责众,你总不能连这个单位都一窝端吧?对此,笔者认为要抓住“一把手”不放。这是因为单位的财权基本都由“一把手”掌控,违规发放福利首先就需要“一把手”把好关。事实也证明,“一把手”是职务腐败问题的关键所在。
据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介绍,在查处的很多案件中,“一把手”利用职权牟取私利、参与作案的职务腐败约占四成。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打击违规使用资金问题,首先就要强化对部门“一把手”的问责力度。从这个道理推广开去,在审计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时,特别要管好中央部门,倒逼其做好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