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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底前,我省将对所有正在运营的接送学生或幼儿的车辆进行摸底排查;我省用于接送小学生、幼儿的非专用校车使用过渡期为4年,即截止到2016年3月……1月4日下午,我省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召开,教育、公安等20个部门就保障校车和幼儿园安全进行了部署。
近年来由于车辆的增多,城镇建设中中小学布局的调整,民办学校、幼儿园跨地域招生等原因,学生交通安全日益成为威胁学生生命安全的突出问题。根据相关统计,2011年交通事故造成的中小学生死亡人数占全国中小学生死亡总数的16%左右,已经成为造成中小学生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保障校车安全,已经成为事关全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乃至整个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对此,省教育部门要求,凡是不能做到就近入学、公共交通又不具备条件或不能满足需要的县(市、区),都要制订校车服务方案。确定校车运营模式,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由于农村学校相对于城区学校来说,比较分散,上下学路途较远,公共交通不发达,校车的需求也就比较大。农用车、三轮车及拼装车、过期报废的车辆接送中小学生和在园幼儿的现象屡见不鲜。而近年来我省发生的几起校车事故,绝大多数都是发生在农村民办幼儿园。因此,民办学校尤其是农村民办幼儿园接送学生或幼儿的车辆是校车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在2013年元月底之前,全省将对所有正在运营的接送学生或幼儿的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对照有关规定的校车使用许可条件、驾驶人资格条件,对现有的接送学生或幼儿的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严格检查并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