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wyat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学历| 高考 中考 考研 自考 成考 外语| 四六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资格| 公务员 报关员 银行 证券 司法 导游 教师 计算机| 等考 软考
工程|一建 二建 造价师 监理师 咨询师 安全师 结构师 估价师 造价员 会计| 会计证 会计职称 注会 经济师 税务师 医学| 卫生资格 医师 药师 [更多]
[原因分析]
1.各地频现校车超载现象
接送车大多为面包车,往往几十个孩子挤一辆车。
据了解,从江西的统计情况来看,目前统计在册的中小学生接送车辆共611辆,其中273辆不在教育部门与交警部门监控之下,占总数的44.68%;而幼儿园幼儿接送车辆统计数为3926辆,其中1244辆属“黑校车”,占总数的31.68%。
2.校车经营长期“入不敷出”
买车养车成本高,校车以校方租赁为主,难以规范。
据教育部门有关人士分析:一是政府买不起,由于教育领域支出在财政支出中比例较固定,依目前格局各级财政部门很难再对校车采购投入大额资金;二是公立学校和幼儿园养不起校车。目前公立学校和幼儿园的日常运转主要依靠财政拨付的公用经费,现有公用经费水平只够维持学校日常运转,即使政府为学校采购校车,公立学校幼儿园也没有多余的钱用于维护校车运行。
要么不办校车,要么自己租赁,在这种状况下,国家出台的校车标准很难得到有力执行。
3.幼儿园校车立法缺失
今年4月公布的《校车安全条例》(下称《条例》)幼儿园校车并不在《条例》的覆盖范围内。在《条例》起草过程中,曾提出“校车包括用于接送幼儿园、小学、中学等从事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教育机构的幼儿或者学生”。不过,在最后的定稿中,校车范围缩小为“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非义务阶段的学前教育儿童,即幼儿园被排除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