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在高端饭店、酒楼等公众场合大吃大喝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公款吃喝转道隐秘的会所、装修考究的办事处、单位餐厅、干部疗养院等的却明显增多。
长期以来,公款吃喝已经形成了一种所谓的“官场文化”,那些对公款吃喝有瘾者早已形成了习惯,他们不会觉得公款吃喝是多么丢脸的事,反而认为这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了,自律也就可有可无了。所以,无论是在什么情况下,习惯也好,上行下效也好,在公款吃喝上做到自律自省非常重要。领导干部要明确自己肩上的责任,要明白自己的职责所在,在一切诱惑面前做到不为所动。
其次就是严格的监督体系。形成可操作的规章,是遏制“三公”消费的基础和前提。这其中,严格的审计惩戒机制至关重要。“三公”消费的主体是领导干部和其他公务人员,因为信息和权力不对称,容易形成“上级不好监督、同级不愿监督、下级不敢监督”。只有把官员的位子和他的公款消费行为挂起钩来,方能有助于令行禁止。总之,要让新政效应持续释放,遏制公款消费出现的回潮,必须靠制度监督。
浪费公款有害无利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情,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国家机关及国家干部奢靡浪费公款的恶习,正属于这种恶劣作风,是产生腐败的温床。早已到了触目惊心,非彻底纠正不可的程度。
身为公仆必须明白,公款属于人民,必须公平、合理、节俭、有效地用于国计民生,以实现人民利益作为公款支出的唯一目标和标准;维持国家机关运行的经费,与财政的民生支出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国家机关有义务为了让人民群众过好日子而自己过紧日子。这种理念及行为,是政治文明基本常识和职业道德起码要求。如果与之相背,为了人情、面子、舒适、政绩、福利等私利私欲,而慷国家之慨,浪费公款追求奢侈消费、谋取特权待遇等利益分肥行为,都是对公众的蔑视、对公共权力的滥用。这些行为不仅推高了行政成本,侵占了本该用于人民群众福利和建设事业的宝贵资金,还降低了服务社会的效能、破坏了市场经济,给质次价高的商品提供了市场,而且败坏了自身作风和形象。所以,公款浪费之害与执政宗旨相悖,为法纪民意所不容。
节约公款的要求是符合宪法要求、人民利益和权力性质的正当、正义之举。所以,顶层表态,全党动员,层层跟进,得人心顺民意。纠正歪风的决策既已作出,就只能成功不能失败。开弓没有回头箭,必须以踏石留印、抓铁如痕的精神,实现和巩固成效。绝不容许出现雷声大雨点小、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导致虎头蛇尾功亏一篑。
整治顽疾唯有法治
浪费公款的陋习和作风,根子在权力的无拘无束,其实质是理念扭曲,是非颠倒形成的权力滥用。其主观上是为了私利或小团体利益,客观上是因具有能够挥霍浪费公款的条件。而治本之策在约束权力。尽管当前组织动员、舆论宣传、行政措施等,调动了社会积极性,创造了根治顽疾的必要条件,但离预期目标还道远任重,且权力不会轻易就范。所以,认为中央一发话,规定一出台,舆论一给力,被滥用的权力就会令行禁止改弦更张规规矩矩了,那并不现实。据媒体揭露,现在已经出现官员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避免被发现,到私人会馆或单位内部食堂等相对隐秘的地方去延续公款吃喝,这样的事实可以说明问题的严峻和纠正的难度。
为纠正歪风,初起有必要依靠组织的领导权威和号召力,借助各级主要领导者的个人魅力和影响力,采用逐级检查、督促的行政手段,利用社会舆论形成强大压力等推动工作。但事实证明,这些惯常方法虽有效却不能替代根治顽疾的治本之策。治本的根本方法是按照“十八大”提出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要求,和习近平同志指出的“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把权力关在笼子里”的思想,坚持法治。运用法治方式纠正不良风气,可以使政策措施具有权威性、统一性、普遍性和持久性,不会因人而异,因时而异,因地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