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广深细则出炉 楼市调控余音不绝
30日,京沪渝出台国五条细则,31日各地国五条细则相继落地,多地未涉及20%个税。楼市调控“国五条”细则出台期限已到,各地方版执行细则相继出台。各地执行细则松紧不一。其中,北京和上海相对最严,北京规定单身人士禁买二套房,进一步提高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上海要求强化二套房的贷款资格审查。厦门、大连等许多城市并没有出台执行细则,只公布了房价控制目标;深圳等城市将房价控制目标定为不超过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评论普遍认为,楼市最大“靴子”已经落地,可视为利空出尽。
一线城市楼市调控细则政策力度趋紧
3月31日是各地公布2013年房价控制目标的“大限”,截至目前,已经有北京、上海、深圳、重庆、济南、合肥公布了地方版调控细则,大连、贵阳、南宁、厦门等地公布了房价控制目标。
地方版细则调控力度有松有紧。为此,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牛凤瑞表示,地方出台调控细则,其目的都是对落实中央“新国五条”的一种表态,但是各地细则在具体内容上存在不少差异。
3月25日,广东省率先出台楼市调控细则,要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四城市将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原出台的住房限购政策与国务院要求不符的,应立即做出调整。31日,深圳出台细则提出房价控制目标,要求“确保2013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速度;在必要时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
30日出台的北京、上海调控细则引发关注,舆论普遍认为,北京的政策力度最大。据了解,北京细则提出京籍单身人士禁止购买第二套住房,严格按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出售五年以上唯一住房免征个税。上海方面也提出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征收所得税,并禁止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中原地产(房源、代理、租房)研究部总监张大伟分析认为,各地出台的政策力度不一,其中最严厉版本是北京政策。其中对限购、信贷、限价、供应等多方面都有明确严厉的政策。张大伟表示,一线城市力度最大,本轮市场反弹的主要表现就是一线城市房价上涨迅速,所以调控明显体现了差别化。京沪广深4个一线城市的力度代表了全国调控的方向。
另外,天津调控细则于31日出台,在地税收政策的内容上与北京一致,要求“对出售自有住房按照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照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业内:二线城市政策内容无新意 基本为传达中央精神
已经出台细则的城市中,二线城市的调控细则内容显得力度要低很多,业内多认为无特殊新意,“基本为传达中央精神”。
其中,合肥版“国五条”细则在3月30日出台,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对中新网房产频道表示,“总体上来讲,合肥版 新国五条 细则不如其他城市严格,诸如二套房贷首付比例及利率提升、二手房(房源、代理、租房)交易20%增值税、单身限购等问题都没有涉及。关于房产税试点扩围更是没有提及,之前新国五条细则当中提及的全市范围均需限购的要求,在合肥新国五条细则当中也没有提及。”
据中国广播网31日的消息称,厦门、大连、南京、南宁等城市公布了房价控制目标,但是没有公布具体的调控细则。据了解,南京、大连等地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全文仅有100多字,通知要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同比增幅控制在同期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以下。
对比各地2013年的房价控制目标,基本都定为“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幅度”,也就是名义增长幅度减去CPI的增幅。仅有北京规定为与2012年相比保持稳定,即“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与2012年价格相比保持稳定,进一步降低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的价格,逐步将其纳入限价房序列管理。”
对此,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表示,北京细则在降低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的价格的同时,提及了“逐步将其纳入限价房序列管理”。“这是一种新的提法,扩大了限价的范围,强化了行政干预的办法。但是如何搞,也不是简单的事情。”顾云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