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援引】
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深化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加快公立医院改革,鼓励社会办医,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
【相关评论】发挥民营医院在缓解看病难中的积极作用
坚持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和方向。2005年至2011年,民营医院诊疗 人次从6650万增加到20629万,住院人数从208万增加到1047万,分别增加了210%和403%,远高于公立医院增长速度。因此,加快推进民营医院健康发展,是增加医疗资源总量,加强医疗服务体系薄弱环节建设,满足部分患者对高端医疗服务需要,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看病难问题的有效途径。因此,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更好地发挥民营医院的积极作用。
一、为民营医院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近年来,国家在民营医疗机构准入和执业等方面,不断出台鼓励性政策,为民营医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一是放宽准入条件,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二是不断推进医师多点执业,解决民营医院人才缺乏的问题。三是完善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相关政策。
同时,各地在发展民营医院的过程中也遇到一些问题,需要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如因人事管理制度的制约,医生不能以“社会人”身份流动,民营医院发展受人才问题限制;部分民营医院执行政府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符合医保定点相关规定,但还未纳入医保定点服务范围;公立医院改制的程序和国有资产评估问题;民营医院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提供的医疗服务和药品要执行政府规定的相关价格政策的要求需要进一步落实。
二、提高民营医院医疗服务能力
要不断增强民营医院软件和硬件实力,提高其医疗服务水平。一是加强民营医院临床专科能力建设。二是提高民营医院医务人员专业水平。三是鼓励有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做大做强。目前,多地已经采取了一推动民营医院做大做强的措施,为提高民营医院服务能力创造的良好条件。
三、严格监管,引导民营医院健康发展
目前,我国社会办医的规模、质量地区间发展很不平衡,东部沿海地区的民营医疗机构数占全国民营医疗机构数的40%以上,中西部地区发展相对滞后。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小、散、乱”等问题,应该通过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民营医院医疗服务诚信度,引导民营医院健康发展。一是统一要求。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提供医疗服务。二是统一质控。卫生行政部门把民营医院纳入医疗质量控制评价体系,通过日常监督管理、医疗机构校验和医师定期考核等手段,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执业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审核。三是统一执法。严禁民营医院超范围服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和医疗欺诈行为。规范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广告发布行为,严禁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同时,部分地方成立了专门部门加强民营医院监管。四是建立信息化的监管手段。以信息化、现代化的监管手段,结合民营医院现状,实时、科学的监管民营医院医疗服务,提高其服务诚信度。五是加强民营医院院长的培养与监管。院长是推动民营医院健康发展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民营医院院长教育发展与行为监管的有效机制,提高院长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推动民营医院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健康发展。
【政策解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