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口号叫做“有事找警察”,是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可以找警察?在对权力进行矫正的同时,我们也有一个职责与权力的界定问题
在武汉旅游的女孩小汪旅途中学雷锋做好事,送治一位头部受伤血流不止的婆婆,直到包好伤口将人家扶出医院。小汪因见婆婆失血过多,想帮着拦一辆警车送老人回家,接连拦了两辆均未停下,第三辆警车停下后问了几句不管要走。小汪很生气,照着警车车门踢了一脚。不料,她这一生气后果很严重,警察跳下来将女孩用手铐铐住拳打脚踢并踹进警车里。据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官方微博“平安江岸”回应称,该女子情绪激动,猛踢警车。民警不明情况,下车询问,该女孩抓住民警指责“找警车帮忙,拦了几辆车都不停”,并将民警警服、反光背心拉破等等。
平心而论,这样的状况并非只产在武汉、只产在中国。警察滥用暴力的事件在世界各地都有发生,美国的警察甚至将黑人殴打致死、将孕妇打倒在地,其性质的恶劣当然更胜于武汉的这一小小事件。那么,为什么世界各国的警察都会有滥用暴力的情况?
一味地指责与谩骂,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刻意地煽动对立与对抗,更是只会增加事情的复杂性。我们应该静下心来问一问的是:国家赋予了警察什么样的权力?而警察又应该如何很好地行使他们的权力?
其实,对于这个问题,无论是警察还是百姓,大家都存在着模糊的一面。我们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口号叫做“有事找警察”,是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可以找警察?在对权力进行矫正的同时,我们也有一个职责与权力的界定问题。就事论事地说,警察有没有责任将一位失血过多的老人送回家?如果他们正在执行更为紧急的公务,那么他们是否有权婉言地拒绝?这样站在警察立场上的辩解,必然会招致舆论的口水淹没。但是,职责和权力没有很好地界定,也正是造就权力滥用和警民对立的一个深层次原因。所以,这些话我还不得不说。
当然了,事后武汉警方表示了歉意,当事民警存在“处置过当的行为”,当日,相关责任人就民警不当行为当面向当事女孩赔礼道歉。
当面向当事人赔礼道歉是否就可以模糊事情的本质直至内涵?
把漂亮的“危机公关”剥离后,就不难看出,在那几个警察看来,女孩踢了警车,甚至将反光背心拉破就是对他们尊严、权力的极大挑衅。而他们心目中所谓的尊严会不会更多地是一种病态的自我放大呢?
正是这种将自己视为法律化身,才使他们有意无意地将手中的权力放大。这恰恰也是因为他们在法律面前,没有找准自己的位置。权力的界定其实也是权力矫正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