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有媒体报道黑龙江省巴彦县人民法院院长刘玉海,购置并驾驶一辆价值75万元的豪车。当地法院还存在公车私用等问题。
据最初报道显示,目前,该县人民法院所有的工作人员都在租来的楼里办公,但是该法院院长刘玉海刚调到巴彦县法院不到半年,就为自己买了一辆价值75万元的丰田霸道,“很是扎眼”。在全院大会上刘玉海还自豪地说:“买车的钱是县里给的,县委书记说只要不超过100万元就行,县长给拨的钱,买完车还剩好几十万元呢。”
该报道称:刘玉海经常更换假牌照,以逃避交通违章的罚款,并开车前往饭店、歌舞厅等地。在巴彦县人民法院,所谓的班子成员,刘玉海都给配备了车辆。这些车辆“上下班开着,有孩子的用车接送孩子,做买卖的用车拉送货物,双休日开警车喝酒、打麻将,有的怕检查换成了地方牌照……年底党组成员比其他人还多拿5000元奖金,全县人民都羡慕啊。”
针对网上出现的黑龙江省巴彦县法院超标配车一事,4月8日,巴彦县方面表示,县里已成立调查组,初步调查确认县法院违规使用超标车的情况属实,但该车辆价格为40万元,非网上所称的75万元。目前,法院超标车辆已经停止使用,相关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巴彦县纪委表示,待调查结束后,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记者查看巴彦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其中“政务公开目录”一栏有“财政收支”、“政府采购”两个选项。记者点击进入后,前者内容为空白,后者仅包含了《政府采购法》及《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两项内容,更新时间均为2010年1月6日。
据了解,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2012年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内容为标准,列入名单的412款公务车全部为国产自主品牌车型。另据2011年工信部发布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要求: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8升,价格不超过18万元。
按照上述两份文件规定,刘玉海近期购置的价值数十万元的某日系品牌车辆,均已违规超标。
4月8日,中国青年报记者联系巴彦县人民法院办公室,询问事件进展情况。一工作人员表示不知情,“具体问题问我们主任,由他回答。”对于刘玉海目前的状况、其到任该法院时间,该工作人员均表示“不知道”。对于报道中提到的“法院工作人员均在租来的楼里办公”,该工作人员亦表示“回答不了这个问题”。
随后,记者致电巴彦县纪委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这个事情正在调查处理中,还没有拿出最终的结果。”对于网上已经出现的关于该事件属实的报道,这名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我刚到单位,只是听说发生了这么个事情,具体的我也不清楚,不知道有没有发布正式消息。”
对于巴彦县法院是否在租来的地点办公,该工作人员称:“这个我也不知道,因为我们都有分工,我是负责办公室这头工作,是新来的。你要是想找谁可以帮你叫。”记者向其询问县纪委宣教室联系人,她表示“可以帮忙看一下”。几分钟后,该工作人员的回复是:“没人,他们都下乡调查去了,你明后天再来问吧。”
4月9日,记者再次联系巴彦县纪委。另一位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已经接到了消息,调查还在进行中,细节会在调查结束后统一公布。具体多久能给出结论,我回答不了。我不知道调查组和刘玉海本人是否已经有过接触。这个事情由县纪委领导负责。以往我们对违规公务车的处理方式,我也不便多说。”
此前,据媒体报道,黑龙江省巴彦县是哈尔滨市下辖的一个国家级贫困县。对于这一细节,记者查看了2012年3月国家扶贫办网站发布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其中592个国家级贫困县中,黑龙江省下属的贫困县为14个,并不包含巴彦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