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四集模式”:集合政府、市场和个人资源,集中安置居民或原住民,集约使用土地等相关空间和资源、形成集聚效应,是中国发展乡村旅游最适用的发展模式。
有特色的、有历史文化传承的、有产业支撑的中小型城镇,应当成为发展乡村旅游的核心支撑点,也是乡村旅游和中国城镇化进程结合的最佳载体,也就是所谓旅游接待型小城镇模式。
推广“小业主+多业主+家庭业主+世代业主+文化性业主+地方性业主”模式要谨慎,不要将大资本、大开发、大商业等这类城市大开发的理念带到乡村旅游发展中来。在商业逐利为第一目标的大资本运作中,往往对具体细节不能深入,对土地的利用不够经济,对服务的品质不能保证,对当地居民利益不够尊重,对当地社会文化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未必有利。
乡村旅游发展途径
发展乡村旅游,必须立足实际,根据自身条件来选择途径和项目,不能奇思怪想,更不能盲目自大。在某个区域范围内,争取统一成单一主题作为对外主要的吸引力,通过差异化产品和竞合关系实现区域内的良性发展。同时,考虑以面成线:将大片区域做成可顺次参观游览参与的线路;以点成线,将核心节点,如接待户或者资源点串联成线,吸引市场关注,并带动周边发展。
在发展过程中,必须坚持四统一原则,即:品牌形象统一、建筑风貌统一、标识标牌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同时,落实四差异原则,即:发展模式差异、发展主题差异、接待档次差异、项目内容差异。通过统一,在项目周边的乡村旅游项目中,进一步提升自身的识别性,树立独特性,增加对游客吸引力。通过差异,如分别重点发展景区、度假区、乡村旅游区等,以及相应的接待内容、档次和具体项目的差别,丰富乡村旅游的内容和形式,增加旅游时间和消费。
目前的乡村旅游普遍存在升级换代问题,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深入:(1)提升整体环境及景观品质,将环境与景观打造作为乡村旅游的重要产品和主要背景;(2)果园、农田等农业与旅游业有机结合的深入,包括深度——文化的深度挖掘、广度——产品多样性;(3)完善配套服务设施,住宿、餐饮、休闲、娱乐设施;(4)建筑风貌打造,包括农家院、民俗客栈、中心村建筑风貌改造等;(5)道路等基础设施提升,并把露营、自驾、咨询服务中心等设施作为必备项目加以布置;(6)完善标识标牌系统,包括增加数量、提升品质、增加文化性和欣赏性;(7)落实服务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