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一些近期的舆论监督事件大部分最新进展都是“正在调查”:袁振国携妻出国“考察”,“调查仍在进行”;河南宋基会“善款放贷”、巨资建设宋庆龄雕像未完工即拆除,“仍处于调查期间”……“正在调查”成为应对媒体和公众监督的“万能回应”。
面对“万能回应”,公众明知这是在搪塞在推诿,但却就是无可奈何,毕竟是要给予人家调查的时间嘛!国内舆情研究专家、武汉大学教授沈阳一语道破天机:主动公布没有实际好处,不公布也没有惩处。既无压力,也无动力,这正是大多数“正在调查”现象的现实考虑。
如果不是媒体的“穷追不舍”,即使在类似事件刚刚发生时义愤填膺的我们,也大多失去了长期等待结果的耐心。可见,媒体对“正在调查”的调查,是职业操守,是社会良心,也是那些企图以“正在调查”逃避公众监督者最为害怕的,我们期待更多的媒体及其从业者能够守住阵地,敢于和善于向此类“万能回应”挑战。
媒体可以托付,但却不可依赖。如果有关方面本身形不成对“正在调查”的排除机制,或者叫回避制度,那媒体记者的调查就更加艰难。其实,根据国务院493号令,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特别重大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重大事故的调查期限尚且如此,那一些涉及某些官员或单位的一般性调查,就毫无理由地被无限拖延。可以说,谁有意拖延调查结论,谁就其中有鬼,就该接受调查。
我们应该对各种调查加以约束。比如,规定调查结论的期限,明确公开的时间和范围。同时,除了调查组的上级机关要做好督促外,还应引入第三调查力量,以此约束调查组的工作,规避类似“正在调查”被无限期拖延,其中核心的问题还是排除一切干扰,倒逼信息公开,并以此推动调查进展,得出较为公正的、及时的结论。地方人大也应发挥其监督作用,运用人大监督的法定程序,派出高度负责的人大代表介入,以保证调查的公正性和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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