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卫人委正式将《深圳市医师多点自由执业实施细则》报送广东省卫生厅,该细则一旦获批,深圳具有中级技术职务的医师即可自由“走穴”且无须原单位同意。
我国对于医生“走穴”,经历了由堵到疏的过程:2009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正式提出“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广东、北京、江苏等地陆续开展试点。
医生多点执业,理论上有助于统筹共享医疗资源、方便基层群众看病就医、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现实中却“叫好不叫座”。如北京试点两个月,仅10余名医生公开签约;湖北启动前三天,没有一人提出申请。这主要是由特殊国情决定的。
首先,行业体制不利于自由流动。我国医生大都是“单位人”,自己医院辛辛苦苦培养和引进的人才,却去别的医院坐堂,还可能带走部分患者资源,原单位对于医生“走穴”自然缺乏积极性。虽然深圳拟取消“必须经原单位同意”的限制条件,但忌惮于在年终考核、评定职称等方面被“穿小鞋”,广大医生显然无法放下顾虑。
其次,有能力被其他医院邀请“走穴”的,大多都是三甲医院的知名专家,他们的诊室门口每天都有患者排起长队,即使有意“走穴”,恐怕也分身乏术。
此外,医生的诊治需要其他医护人员支持,有赖于高科技医疗设备。离开原单位的“天时地利人和”,再有经验的专家可能也唱不了独角戏。一些复杂病情更需要全面的术前检查和术后观察,“走穴”医生往往难以前期介入,也不便后期跟踪帮助康复,不免带来一系列风险和隐患。此类医疗纠纷近年时有发生。
我国每7000人才有一名医生,优秀医生又大都集中在少数大医院,此时允许医生自由“走穴”,只不过是“拆东墙补西墙”,甚至还会因为医生来回奔波而耽误时间、影响精力,最终损害患者权益。
开放医生自由“走穴”自有其价值,但解决“看病难”,还是要老老实实练好内功:一方面,增加投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软硬件水平,让患者愿意就近就医;与此同时,积极培训,增强广大医务人员整体素质,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