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2006年湖南永州11岁女孩乐乐遭多人强奸并被迫卖淫和遭受虐待,后被其母唐慧救出,唐慧多次到公安机关申请立案受阻,直至抗争到湖南省公安厅才得以立案,2012年,相关嫌疑人分别处以死刑至无期徒刑,唐慧以量刑过轻为由多次上访申诉,被永州市劳教委处以1年半的劳动教养,后迫于社会压力释放,唐慧不服,起诉永州市劳教委,要求道歉和赔偿,一审败诉,2013年7月15日,唐慧案二审在湖南省高院宣判,唐慧在经历了漫长的上访和申诉后,终于等到迟来的公正。
2004年10月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和杀人罪,二审分别判处张辉和张高平叔侄死缓和有期徒刑15年。此案主要侦办人之一聂海芬曾经在接受央视采访时称此案办案过程缜密,证据确凿,是毫无疑点的铁案。在监狱中,张高平发现了自己案件的若干疑点,经过他本人及家属的申诉,2012年2月2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立案复查。2013年3月26日的公开宣判认为,有新的证据证明,本案不能排除系他人作案的可能。最终认定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10年冤狱生活后,张氏叔侄才重获自由。
2013年2月22日,著名歌唱家李双江之子李天一与另外三名同伙,因涉嫌强奸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2013年3月7日,李天一因涉嫌强奸罪,被检察机关批捕。2013年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天一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此事经媒体曝光后,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此前李天一就因为涉嫌打人被劳教一年,而作为有李双江这一“名爹”光环的富二代,李天一的恶行除了引发社会对星二代教育的讨论,人们更关注的还是此案将如何给予处置。
2013年7月20日傍晚,首都机场T3航站楼B口发生爆炸案,爆炸案制造人冀中星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在随后的新闻报道中可以得知,2005年6月28日2时许,在广东东莞,开摩的补贴家用的冀中星被东莞治安队员殴打导致完全性瘫痪,此后冀中星开始了艰难的维权之路,申请刑事立案被拒绝,转而申请民事赔偿的冀中星一审二审均以败诉告终,冀中星先后上访至中央政法委和国家信访局,但都没有换来他期望的公正,而立之年却因为全身性瘫痪而一事无成的冀中星,或许正是出于对维权之路的绝望,选择了制造机场爆炸案来强烈控诉所遭遇的不公正。目前,此案还在调查中,此事也引起了全国舆论的关注,或许绝望至极的冀中星在采用了这样极端的控诉方式后,能够等来一个于他公正的回应。
[现象分析]
在2011年3月10日的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同志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意味着,在整个宏观社会领域的各个方面,大部分社会问题的解决已经有法可依,然而处在社会变革期的当今中国,各种社会问题层出不穷,人民群众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却得不到及时和公正地保障,当我们在切身感受到民生关怀力度不断增加的同时,弱势新闻人物的不断被聚焦,也在提醒着我们,当代中国的法制建设,还任重而道远。从“上诉妈妈”唐慧长达8年的坚持抗争,到浙江叔侄含冤十年的牢狱生涯,我们在唏嘘普通百姓维权之不易的同时,也在质疑,到底还有多少上访者乃至“被精神病者”至今仍挣扎在投诉无门、上诉被阻的痛苦煎熬中?
前任总理温家宝同志曾经掷地有声:要让老百姓活得更有尊严!这其中的重要内涵,就是要让每个公民,不管是豪门骄子还是拾荒乞讨者,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都享有宪法和法律的自由和权力,每个人的自由和人权都必须给予保障。法律如剑,其锋利本应斩向邪恶和不公,但如果执剑之人心有偏私,或者惰于出手,再或者尚有法律之光所未触及的阴暗死角,那么法律之剑也就锋芒顿减了。唐慧案,浙江叔侄案,乃至新近发生的冀中星爆炸案,都在告诉我们,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不仅需要有法可依,还需要肩负人民之托付的执法者和司法者们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筑牢人民幸福的题中之义,而能否使每一件冤案都快速得到公正处理,也直接关系到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公信力,进而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切实贯彻依法治国理念,扎实做好法制工作,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是我国在全面建设小康的历史新时期所需要高度重视的重要课题。
[对策]
专家认为,加强我国当前的法制建设,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和合理诉求,需要切实贯彻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方针,并在教育,监督和惩治等方面多措并举,集全国党政民心之合力,才能使我国的法制建设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是要及时健全和完善法律体系。要依据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充分发挥各级人大机构的立法功能,及时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执法要求和司法实际,由各级立法机关和司法机构及时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和司法解释规定,确保司法实践中有法可依,从而为维护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提供明确而具体的法律支持;
二是要切实加强对执法和司法腐败行为的法律监督力度。要从立法监督、执法监督和司法监督三个方面,充分发挥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制约机制作用,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公司和公民个人行使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的作用,并发挥司法机关对自身系统的监督作用,从立案、侦查、确立证据,提起诉讼,到审判和宣判的各个执法和司法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对不按规定立案,推诿扯皮,包庇案件一方,不按诉讼程序规定及时结案,及其他徇私枉法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坚决处分,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是要切实为人民群众的依法维权提供智力支持和程序便利。要利用电视、广播、杂志、网络、报纸,和社区宣传栏等媒介,加强普法宣传,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维权的能力;定期组织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进社区、下基层,为人民群众答疑解惑和解决实际的法律需要;要逐步改革现存的劳教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自由;要进一步畅通人民群众的诉求渠道,充分发挥信访接待室和网上信箱等信访途径的作用,并及时回应和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形成法制建设工作的成熟机制,真正做到基层法制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可用妙语】
1、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2、法令行则国治国兴,法令驰则国乱国衰;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