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7月12日,长沙中院对曾成杰执行死刑,但其亲属刑前并不知情。长沙中院官方微博随后回应,使用了“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对犯人执行死刑时,犯人必须跟亲人见面。”
7月15日,湖南省高院就唐慧诉永州劳教委案公开宣判,判决永州劳教委支付唐慧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2641.15元。对唐慧要求对方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的诉求,法院未予支持。
7月16日,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中心主任易延友通过微博为李天一案辩护律师辩护,其中一句“强奸陪酒女危害小”引起网友广泛质疑。
近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上诉人王书金强奸、故意杀人一案,这起案件因与“聂树斌案”有密切关系而备受关注。在过去一段时间内“佘祥林案”、“赵作海案”以及前不久平反的浙江“张氏叔侄案”,让公众看到了冤假错案平反的可能性。
【标准表述】
古人云: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无论中国还是西方,法制思想都源远流长。春秋战国时期,法家在诸子百家中独树一帜,提倡以法律治理国家。古希腊大思想家、哲学家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贤者也对法制提出过经典的表述。
依法治国指的是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统统按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和封建制、君主制不同,在法治国家里,法律才是真正的“国王”,法律真正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是其精髓。
“无法律即无行政”,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于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而这一过程得益于施法的主体和客体。前者针对统治者而言,后者针对被统治者而言。
在依法治国的国家,人民应当守法,但政府更必须首先守法。近年来,由于司法机关错判、误判出现的冤假错案层出不穷,早有“佘祥林案”、“赵作海案”,今有“张氏叔侄案”、“ 王书金案”,这不得不让人心生质疑:难道我们的法制真的到了“宁可错判一万,也不放过一个”的野蛮时代?
法制国家的建立首先无一不依赖于政府的依法行政。而司法公正是依法行政最重要的防线。唯有司法公正,法制才有权威,社会才能安宁,人民才有依靠。每一个判例,都是公众法治信仰的基石,每一次失误,都是法治信仰崩塌的链条。从这点看,曾成杰案之所以引起人们广泛热议,不在于公众对其犯罪事实的否认,而在于本身作为执法者的长沙中院知法犯法,藐视法律,忽视了对死刑犯本身应该有的基本权利的尊重和认可。
卢梭曾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因此,法治国家的建立还依赖于人民的法律信仰。在理想的社会,真正能阻止犯罪的是守法的传统——法律不只是世俗政策的工具,而更多地是生活的终极目的或意义。确保并尊重法律的信任度、公正度、可靠度,远比其威慑力更重要。这就需要执法者公正对待公民的合法诉求,让更多公民在法律的框架内保障、维护、捍卫自身权利,于此才能真正发挥法律惩奸除恶、护佑正义的基本功能。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唐慧案的胜利,代表了执法机关终于肯低下自己高傲的头颅,愿意并勇于承认错误,开始关注到人民群众的基本的司法诉求;而唐慧对法律的敬畏和坚持,也代表了普通公民法治意识的萌芽、生长和坚持,而这正是建设法治中国最宝贵的民意资源。只有让越来越多的人培养起现代法律的观念,公民守法精神和良好的法制氛围才能真正形成,真正的法治也才有可能实现。
【优美词句】
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习近平
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八大报告
我们这个国家有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缺乏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的法制。现在我们要认真建立社会主义的民主和社会主义的法制,只有这样,才能解决问题。——邓小平
须差近臣,往彼密为经略,方可预定法制,临时不至差失。——范仲淹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治必行。——张居正
法律就是秩序,有良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亚里士多德
应该以正式公布的既定的法律来进行统治,这些法律不论贫富、不论权贵和庄稼人都一视同仁,并不因特殊情况而有出入。——洛克
在法院而非在立法部门,我们的公民最初接触到冷峻的法律边缘。如果他们失去对法院工作的尊重,则他们对法律和秩序的尊重将会消失,从此会对社会构成极大的危害。——范德比特
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种能做法律许可的任何事的权力。——孟德斯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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