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概述
温州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对操办规模场次、邀请对象和礼金收受等,都进行了相应规范。
第一,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限场、限人和限礼规定写明,领导干部组织或参与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婚丧嫁娶、开业庆典、乔迁新居、庆生祝寿、升学留学、参军就业等事宜,都属于规范范围。
规范对象不仅包括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的领导班子成员,还包括同职级的中层干部和非领导职务人员。限场”指的是严格控制婚丧喜庆操办规模,婚宴宴请亲朋人数一般应控制在200人以内;另外,不准借其他近亲属名义或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限人”的内容则包括,严格实行利益冲突回避制度,不准邀请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人员参加婚丧喜庆活动。“限礼”,要严格执行拒收礼金礼物规定,不准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人员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因故无法拒收的,必须在事后10日内上交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纪检监察部门。
第二,操办婚庆等喜庆事宜应在10日前向所在单位报告,并如实填报《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所在单位按季度汇总报送市纪委党风廉政室备案。丧葬事宜可按规定先行办理,并在事后10日内报告。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情况,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第三,对违反规定的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情节较重的,给予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按照党政纪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用公款支付婚丧喜庆费用或违规收受、索取财物的,依法依纪从严查处。
相关评论
@温州市纪委党风廉政室主任汪慧平说:“搞排场、比阔气除了容易形成攀比风气,还会让一些人乘机授之好处,以便今后有所求。实行这些措施关键是提高借机敛财、行贿等行为的风险成本。比如在礼金礼物方面是否违规,看似‘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但只要有人举报,就要依法依纪从严查处,这就使收礼者、送礼者都为此承担潜在风险。”
@《裸宴”限敛财,可以一试》:虽然此项规定需要落实到位,才能取得实效,但毕竟出台了一个制度,说明温州在对待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上是“只信制度不信人”,而不是仅仅口头说说而已。对此,我们应该给予充分肯定。在预防惩治腐败问题上,任何努力都应该肯定,哪怕一个细微的制度,都是进步。温州出台《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正是体现了这一进步,应该获得掌声。至少,有这样的制度约束总比没有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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