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消息,全民阅读立法已列入2013年国家立法工作计划。据介绍,全民阅读立法试图推动解决的主要问题包括:中国国民的平均阅读水平低于世界文化强国水平,需要采取有力的推进保障措施;未成年人阅读状况不容乐观,亟待改善;国民阅读公共资源和设施不足、不均衡;阅读内容良莠不齐,需要积极引导和扶持;全民阅读工作缺乏统一规划、组织保障和经费支持。
全民阅读的水准,折射出整个社会的精神状况的涨落。而一个国家民族的竞争力取决于它的阅读的力量,已逐渐成为国际上普遍的共识。这种通过国家行动推动全民阅读的策略,无疑与当今把全民阅读纳入到国家战略的普遍做法相吻合。
早在1997年末,美国政府就曾掀起过一场“阅读挑战行动”。克林顿亲自作了《美国阅读挑战行动报告》,其宗旨之一是发起一场阅读运动,并建立一支由百万公民自愿组织的辅导队伍,确保美国学生在二年级结束前,能够独立看书。1998年,美国国会通过《阅读卓越法》,并在中小学教育法第二章中加入有关阅读方面的条文。2001年,布什提出“不让一个孩子落伍”中小学教育法案顺利通过,阅读优先计划获得两党一致支持。把阅读提高到法规形式认定,这是史无前例的。而日本也随后在2001年11月,制定了《关于推进中小学生读书活动的法律》明确了国家、地区和公共团体在读书活动中的责任,全方位指导读书活动的开展。
提升全民阅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通过政府力量来推动这一事务,成功与否取决于很多因素,我们的阅读立法的效果如何,未来还有待观察。在此项立法要推动解决的问题中,除了阅读资源的不足和不均衡这一点,对于当前公民阅读所呈现的问题的病因的诊断方式仍未能充分公布出来。提及的阅读资源这一点,据早前北京市社科院的一项调研显示,文化馆、档案馆、基层图书馆和文化站等公共文化场所,年均光顾率不超过5次的受众比例均超过了90%;超过一半的市民一年中从来不去这几类文化场所,资源闲置状况严重。在搞不清社会为什么拒绝阅读的原因之前,如果仅仅从形式上推动公民阅读的氛围,可能沦为形象工程。这一点有关方面需保持清醒认识。
立法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更何况是涉及公民精神的问题。知识有其自我传播和自我筛选过程,优秀的精神食粮能通过阅读传递出去,同理没有价值的书籍很快被淘汰,对阅读内容的硬性规定,更应慎之又慎,防止知识的自我淘汰机制发生扭曲。
政府对于全民阅读的介入,既需要原则性的硬性规定,需要阅读资源的基础建设,更需要有识之士的灵活推动。例如上海在以上海图书馆为代表的推进全民阅读的活动中,在阅读资源上关注品质,在阅读形式上关注读者的需求。这就毫不奇怪,为什么今夏的上海,各级图书馆客流爆满,有人读书,也有人纳凉,图书馆真正成为市民休憩的文化空间。与之相对照,国内一些地区的图书馆和公共文化场所的空置浪费,不少正是由于管理者自身的问题,使得这些资源徒有其表,内容匮乏,自然也就不会吸引读者了。
全民阅读的状况标志着社会精神的状况,推进全民阅读也就意味着引领社会精神,因而更需要社会自身的复苏和更新的力量。在此问题上,民间社会自身的生机,也是社会精神能否保持健康的关键之一。因此我们在欣喜地看到国家对于全民阅读的重视程度逐渐提高的同时,更期待着民间社会中所萌发出的走进阅读社会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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