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必须作出一个选择,是继续“手段崇拜”,不断推升维稳的强度和烈度,还是从观念上改变对维稳的认识,把维稳纳入国家的法治轨道。毫无疑问,只有克服“手段崇拜”才能实现维稳的真正突围
8月5日上午,广东省维稳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省委书记胡春华强调,维护社会稳定,根本的出路是建设法治社会。
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维稳是当前各级各地政府必须要做,而且必须要做好的一项基本工作,它事关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但不可否认的是,这项工作在现实中存在很多问题,在人民群众中间也造成了不少的误解。
“维稳”一词在民间口碑不佳,与维稳手段有直接的关系。无需详解,中国当前维稳工作的重点在基层,压力也在基层。基层承担着绝大多数的维稳工作,也承受着巨大的维稳压力,如果维稳工作在群众中产生逆反,那理应从基层的维稳方式和手段上找原因。
因为基层工作繁琐复杂,需要直接面对具体的人和具体的事,很多干部养成了只求目的不问手段的工作方式。维稳本来应该是从源头上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和冲突,但是因为一些干部无暇去做深入细致的工作,最后维稳就变成了两种方式:
一是强制压服。由于根本的问题没解决,随着矛盾一次次地反复出现,强制压服的烈度也只能不断提升。也许开始只需要批评两句就可以吓住别人,下一次就只能动手了,再往后就难保不出人命。也许开始的时候只需要政府干部出来弹压一下,下一次就需要动用警察,再往后就只能用特警了。
二是花钱买平安。这个办法看似也很有效,因为很多人拿到满意的数额,大多会选择不再闹事了。但这依然是一个治标不治本的办法,而且和强制压服的烈度需要不断提高一样,花钱买平安的结果会不断吊高当事人的胃口,第一次需要花10万元,第二次就得20万元,甚至30万元。湖南临武打死瓜农案,政府赔了89万元却拿不出合法的依据,唐慧案公安局长更是曝出这些年在唐慧身上光维稳经费就花了80多万元。如果这些钱花出去了问题能得到解决元也算值了,但结果却很清楚,瓜农的家属口服心不服,唐慧案最终还是要通过法律来给当事人一个公道。
无论是强制压服,还是花钱买平安,其结果都会使维稳变成越维越不稳,越维代价越大,成本越高。所以,维稳必须摒弃“摆平就是水平、搞定就是稳定”的庸俗维稳观,从维稳的“手段崇拜主义”中解放出来,寻找一条真正的治本之策。
胡春华同志把维稳的根本出路指向了一个大概念,即建设法治社会。建设法治社会内容很丰富,但是从维稳这个角度讲,大致可以分为两个层次:
一是领导干部的法治精神。要求人民群众相信法治,领导干部要首先相信法治,既要在思想上树立法治的信仰,又要在行动上落实法治的手段。以临武打死瓜农案为例,政府因违法执法而侵犯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需要进行国家赔偿,赔多少法律有明确的规定,该赔多少就赔多少,但如果政府为了息事宁人而随意提高赔偿标准,就明显违背了法治的精神。上有所行下有所效。领导干部以个人意志代替法律,结果必然导致民众“信访不信法”,把闹事和闹大事作为解决问题的唯一出口。百姓是官员的镜子,百姓的思维方式折射出的就是官员的思维方式。
二是民众的法治精神。虽然领导干部的法治精神决定了民众的法治精神,但是民众的法治精神同样也可以倒逼出领导干部的法治精神。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项事业基本都已纳入法治化的轨道,有法可依是当前中国的基本国情。依法维权、依法表达合理的利益诉求不是没有出口。民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是法治社会的根本体现,同时也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维稳的强大外部压力。
在内外部的共同压力下,维稳已经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我们必须作出一个选择,是继续“手段崇拜”,不断推升维稳的强度和烈度,还是从观念上改变对维稳的认识,把维稳纳入国家的法治轨道,成为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毫无疑问,只有克服“手段崇拜”才能实现维稳的真正突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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