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是可以直接拉动消费,有利于扩大内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徐强介绍,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 支出只有城镇居民的1/3至1/4,今明两年重庆将有300多万农民进城,农民进城以后的消费,一个人 每年至少比在农村多1万元,300万农民进城,每年都会新增300亿元的持续内需拉动。
第二,大量农民进城对守住耕地红线有好处。重庆市农委的计算表明,重庆一个农村人口转化为城 镇人口并退出宅基地,可节约建设用地170平方米,如果未来10年重庆有1 000万农民转户进城,就可 以复垦增加耕地250多万亩。
第三,可以增加留在农村的农民收入。1 000万农民进城了,农村的耕地就由2 000万人来种变成
1 000万人种,通过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也可增加农民收入。
3.成都积极推进城乡居民户籍改革
成都市政府新闻办2010年11月16日宣布,成都市委、市政府本月出台了《关于全域成都城乡统一 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将积极推进城乡居民户籍改革,到2012年底前 实现全域城乡居民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登记户口、自由迁徙。这意味着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 革试验区之一的成都市,在户籍改革方面又迈出一大步。
近年来不少地方都在探索户籍制度改革,但一些地方的做法并未如人们预想的那样受到城乡居民 普遍认可,大量农村户籍居民对转为城镇户籍不热心、不积极。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对以放弃承 包经营的土地为代价转为城镇户籍后的生活保障缺乏信心。这说明,户籍改革的关键是解除城乡居民 的后顾之忧。
城乡二元结构下形成的居民权益不平等,主要表现为城乡居民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参与社会管 理机会不均等,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明显落后于城镇居民,而长期的城乡之间社会财富分配差距又 使农村居民对户籍制度改革后的生活保障缺乏信心。这是一种客观存在,是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必须正 视和正确处理的现实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户籍制度改革就难以成功。
成都市此次出台的户籍改革意见,立足于充分保障城乡居民平等享受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参与社 会管理的权利。为此,意见不仅提出建立以身份证号码为标志,集居住、婚育、就业、纳税、信用、社会保 险等信息于一体的公民信息管理系统,而且规定城乡居民户籍变动完全尊重群众意愿,农民可以带产权 进城,就业、参加社保不以丧失承包地为前提,不进城农民同样享受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 和社会福利等。这就是说,成都市的户籍制度改革要做到使人们在获得迁徙自由的同时,生活得到有效 保障,城乡居民享有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参与社会管理的权利不会因居住地、职业的改变而受到 损害。
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目的,在于消除附着于户籍的基本权益不平等,使户籍回归其管理人口基本信 息的本来面目,进而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各群体之间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公平 正义。因此,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应当把“协调发展、公平正义”作为关键词,积极稳妥地解决涉及城乡居 民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参与社会管理的有关问题,避免因急躁、简单操作导致新的发展失衡。
五、户籍改革最终方向:取消人口流动限制
据《人民日报》报道,中国社科院近日发布的《中国城乡统筹发展报告(蓝皮书)》指出,户籍改革的最 终方向和目的是取消现有户籍规定对人口流动的限制,允许所有公民根据自己的意愿和能力迁移到任 何地方生活和工作,自动获得当地居民的身份并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公共权利和义务。
蓝皮书认为,户籍改革内容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取消落户的事前审批制度,取消所有户口准入条 件,允许所有公民在居住地登记户口,二是任何公民在其常住地区,都拥有当地居民的公共权利,并接受 当地政府部门的管理、履行相应义务。
蓝皮书指出,破解城乡户籍问题,是城乡统筹发展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要问题。农民对土地拥有 的权利不能与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障权利相提并论,不应成为城乡户籍制度改革中平衡城乡居民利益的 一个筹码。各级政府不能认为给予了农民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户口性质和社会保障待遇就可以剥夺他们 的土地权益。
蓝皮书指出,在城乡户籍制度改革中,可以探索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益实现的多种方式,通过创新 农民承包土地流转的形式,尝试“土地承包权与土地经营权”的分离。蓝皮书指出,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 角度来讲,宅基地占地太多,不利于耕地保护,因此,有必要将推进宅基地整理、复垦与户籍制度改革联系 起来。城乡户籍制度改革中,要兼顾好农民对承包地与宅基地的权益诉求。通过承包地与宅基地的“放 活”,将农民对土地的实物依赖转换为对土地资产权益的依靠,则有望大大减低户籍制度的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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