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尤国英因突发脑溢血被送往医院,3天内花去1万多元医药费。同在路桥打工的家人 眼见尤国英的病情没有明显好转,而他们又无法再筹集到医疗费,无奈之下,家人决定放弃治疗,打算先 将尤国英送往所住出租房安置,再想办法提前送她回四川老家,但房东拒绝病人进门。走投无路,家属 决定将尤国英送往殡仪馆等死。那天,现场围观的群众了解情况后纷纷解囊,捐款3 380元,尤国英再 次住进了医院。这是一个外来务工人员无钱治病,又得不到医疗保险救济而采取极端方式的例子,但却 很典型地反映了目前外来务工人员在医疗保险方面的权利缺失所引发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主要分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和农村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 度。《台州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第二条指出:•‘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应当 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一部分农村居民转移到城市务工,由 于二元户籍制的规定,他们无法取得城市户口,不能被纳入城镇职工的行列,当然也就无法获得相应 的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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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蛋糕生意的郭望宣从河北老家来京已经6年,去年他在崇文区买了自己的房子。他告诉记者: “我算幸运,通过劳动致富能在首都买上房子。”买房后,郭先生就没再办暂住证,他老有一种抵触心理,
感觉自己被歧视。另夕卜,办暂住证时还要带居委会证明和各种证件,挺麻烦,不到万不得已他不会去办。
暂住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暂住地 公安机关发给暂住人员的合法身份证明。《暂住证申领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暂住证的发放对象,即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十六周岁的有关人员;第六条规定了暂住证的有 效期限最长为一年,暂住期满需继续暂住的,应当在期满前办理延期或换领手续。因此,尽管郭先生在 北京购买了自己享有所有权的房子,但因为户口的限制,根据规定他仍然应当每年办理暂住证,缴纳办 证费用,也就是说,他始终要“暂住”在自己的房子里。
在广大外来务工人员当中,有能力在城市里买房的当然不多。北京市实行经济适用房政策以来,购 买经济适用房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有北京市户口。外地人只能靠购买商品房来解决在北京的居住问题。 如今,像郭望宣这样劳动致富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城里人没什么分别,只差一个户口,解决了户口,很多问 题也就随之解决。然而他却办不来户口,也不能摆脱“农村人”的身份。郭望宣没有“暂住证”也生活得 挺自在,而别的务工者就没这么幸运了。陈庆忠说:“一次我的几个工友傍晚出门深夜未归。后四处打 听才知道,工友们遇到执法人员盘查,他们出示暂住证后,执法者当即将暂住证撕掉,还趾高气扬地质 问:现在还有吗?歧视、戏弄之意令人无法容忍,遇上这种事,我们能不想家吗?”
外来务工人员在辛苦劳动的同时,还承受着社会保障无着、子女无学可上、工资薪金难讨的诸多压 力。他们为改变自己落后的生活状况而来到城市,却因为法律权利的缺失而导致自己在经济以及其他 社会权利等方面均无保障。而这些权利缺失的根本原因就在于目前仍在实行的二元户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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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乌鲁木齐市务工的农民肖天来,儿子在托儿所上户外活动课时,被另外一个孩子从滑梯上推 下并摔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如果按照农村户口标准,只能获得伤残赔偿4 000多元,而如果按照 城市户口赔偿,至少可以获得1. 5万元。”因为两种户口伤残赔偿数额不一样,无奈,肖天来只好求助 于法庭。
法庭上,双方律师争论的焦点,无非是按城镇伤害标准还是按农村伤害标准赔偿的问题。表面上 看,两种不同的赔楼标准,直接给肖天来的家庭带来不同的经济赔偿金额。但其背后的深层问题更值得 我们警醒:为什么户口总是和日常生活中的不同待遇纠缠在一起呢?到底还有多少户口“附加值”在制 造不公?原告律师认为,“肖天来和儿子虽然户口在农村,但一直生活在城市,案件发生地在城市,按照 法律解释应当适用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而被告律师则认为:“肖天来的儿子户口所在地 为湖北农村,应该按照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可见,不消除固有的二元分割结构的户籍制度, 就无法取消依附在户口上过多的“附加值”,也就无法降低户口上的“资本”价值。
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还处在二元分割结构,这种户籍管理体制,使得户籍被人为地赋予了太多的 “附加值”,以致高考、医疗卫生、就业入学等各个领域频频出现“户口”纠纷问题。今天发生在肖天来儿 子身上的赔偿糾纷案,同样是复杂、变相的户口“附加值”在暗地作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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