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发展思路
1.从我国生产力发展的实际出发,逐步推进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功能健全、社会化程度高、有充分资金保证的社会保障体 系。社会保障改革方案的设计需要明确以下两点:一是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国家综合经 济实力并不雄厚。社会保障的范围只能逐步拓宽,保障的社会化程度只能逐步提高,要充分考虑政府及 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在实现经济增长的前提下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二是居民个人作为社会保 障筹资方式的一个重要渠道,要考虑到我国目前居民总体收人和消费水平并不高,而且存在很大差异。 因此,居民个人对社会保障的缴费率要适度,不能定得太高。总之,下一步我国社会保障要从国情出发, 既要迈出改革的步伐,又要稳妥可行,使之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2.建立城乡有别的社会保障体系
从我国当前的实际看,农村社会保障水平明显落后于城市。这是由于过去长期的历史原因,也是由 于城乡之间不同生产力水平所决定的。城市和农村的社会保障同等重要,都需要发展,但由于城乡之 间、工农之间在生产社会化程度、就业结构、社会分配结构、收人消费结构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别。因而 城市和农村的社会保障不可采取一个统一的模式,农村不能照搬城市的办法。农村要纳人社会保障范 围,但在具体办法和标准方面应允许有差别。
3.发挥财政在社会保障中的主导作用
社会保障既是一个分配问题,也是一项政府行为,单靠市场机制无法完全实现,需要国家财政参与 分配和管理。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保障体系的过程中,财政始终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财政是国民收 人分配的总枢纽,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而社会保障作为以政府为主体参与社会分配的行 为,其本身就构成了财政分配的重要内容,理应纳入国家财政管理范围。
建立社会保障预算。将社会保障纳入国家预算有利于强化用款单位和基金经办机构的责任,有利 于社会保障资金的专款专用,有利于资金分配的规范性。财政参与社会保障管理,首要的问题是必须尽 快把社会保障预算建立起来。通过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监督和决算制度对社会保障资金实行全过 程监督。改变目前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上的混乱局面。在编制财政预算时,必须把社会保障预算与一般政府预算分开编制、单独反映。
加强对社会保障结余资金的管理。社会保障资金的结余处于暂时的闲置状态,应对未来支付需求 资金,也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财力。为了保证这部分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从而能够均衡及 时满足社会保障的支付需求,必须将社会保障结余资金弓丨导到可靠有效的投资上。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财政对社会保障财务会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财政部门担 负着社会保障财务会计工作领导和监督检查职能。财政会计管理是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的基础工作,是 管好用好社会保障资金实现其保值增值的前提。
开征社会保障税。一般以企业工薪支付额为课税对象,用来建立社会保障基金。在当前,尽快在我 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已经成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经济改革的一个关键环节。而通过开征 社会保障税更加稳定、规范地筹措社会保障资金,是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保证。
四、“十二五”期间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展望
1.展望未来,社会保障迎接挑战
“十一五”时期,我国社会保障覆盖人群迅速扩大,待遇水平不断提高,阶段性成果显著。展望今后 一段时期,我国社会保障发展将面临哪些新挑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人表示,挑战主要来自三 方面。
其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据介绍,“十二五” 时期,国家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国民收人分配格局,扩大内需。社会保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 是社会的“安全网”也是经济的“调节器”,必须尽快弥补制度缺失,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目标, 这样才能有效消除百姓在养老、医疗、失业等方面的后顾之忧,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有力支撑。
其二,城镇化加速,对加快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机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去年年底,我国城镇 化率已达47. 5%,比“十五”期末提高4. 5个百分点。预计未来几年,我国将出现城镇常住人口超过农 村人口的转折点,到2015年我国城镇化率将超过51%。在城镇化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人员在城乡间频 繁流动的格局,进而产生整合既有的、城乡分割的社会管理体制的需求。这就要求加快各项社会保障政 策的统一和衔接,从制度上消除影响劳动力合理流动的障碍,打通城乡制度间的转换路径。
其三,人口老龄化来势凶猛,对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2010年我国超过60岁的 老年人1. 74亿,约占总人口的12. 8%,预计到“十二五”末期将达到15%左右,到2030年前后,进人人 口老龄化高峰。这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影响巨大。
2.从无到有,优先解决制度缺失
面对新的挑战,人社部负责人表示,“十二五”时期我国将不断增强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适应流 动性、保证可持续性,努力为百姓解除后顾之忧。在此过程中,将优先解决制度缺失的问题,实现“从无 到有”的跨越。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社会保障制度覆盖了更多人,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实施,新农保开始试点,但 制度仍然存在一些空白点,例如城镇非就业居民还缺少养老保障方面的制度安排。
今后,我国将加快弥补制度短板,特别是建立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通过城镇职工、城镇居民 和新农保三项制度,力争做到养老保险制度上的全覆盖。2012年,新农保试点范围还将扩大到60%的 县,重点向民族自治地区、贫困地区、陆地边境县、革命老区倾斜。
此外,国家有关部门还将出台政策措施,统筹城乡各项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推进机关事业单 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保障生活、促进就业、预防失业的失业保险制度体系,建立并形成工伤预 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大力发展补充性社会保险。
3.从窄到宽,继续扩大覆盖面
让人人享有基本的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保建设的一大目标,也是社会保障公平性的体现。“十二五” 时期,我国将继续下大力气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扩面的重点是非公有制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农民 工和农民。其中,新农保将加速推进,力争在“十二五”期内实现制度的全覆盖。继续解决体制转轨的历 史遗留问题,将未参保集体企业已退休人员纳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企业“老工伤”人员全部纳人工伤 保险统筹管理。
“十二五”时期,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 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 57亿人,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提高 3个百分点。
4.从低到高,稳步提高保障水平
当前人们对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的呼声很高。人社部负责人表示,保障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 展水平相适应,今后要逐步缩小城乡、区域、群体间的社会保障待遇差距,建立正常待遇调整机制,保障 弱势群体,使保障水平做到持续、有序、合理增长。
我国在落实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到位的同时,还将研究提出建 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意见,并按《社会保险法》规定,统一建立实施遗属待遇和病 残津贴制度。
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标准将提高到年人均200元,同时也相应适当提高个人缴费额。居民和职工 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要普遍提高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并全面推行居民医保门 诊统筹,降低大病、重病患者的个人负担。
今后还将落实工亡家属一次性补助金,全国统一为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人20倍的标准,相应 提高各等级工伤伤残人员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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