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提升农业技术推广能力,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强化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充分发挥各级农技推广机构的作用,着力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 能力,推动家庭经营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 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明确公益性定位,根据产业发展实际设立公共服务冈仪。
引导科研教育机构积极开展农技服务。引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成为公益性农技推广的重要力量, 强化服务“三农”职责,完善激励机制,鼓励科研教学人员深入基层从事农技推广服务。
培育和支持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政府订购、定向委托、招投标等方式,扶持农民专业合 作社、供销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涉农企业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业产前、产中、产 后服务。
4.加强教育科技培训,全面造就新型农业农村人才队伍
振兴发展农业教育。推进部部共建、省部共建高等农业院校,实施卓越农林教育培养计划,办好一 批涉农学科专业,加强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建设。
加快培养农业科技人才。国家重大人才工程要向农业领域倾斜,继续实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和农 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培养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进一步完善农业科研人才激励机 制、自主流动机制。
大力培训农村实用人才。以提高科技素质、职业技能、经营能力为核心,大规模开展农村实用人才 培训。充分发挥各部门各行业作用,加大各类农村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力度,扩大培训规模,提高补助 标准。
5.改善设施装备条件,不断夯实农业发展物质基础
坚持不懈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推进水源工程建设、大江大河大湖和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水 闸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加大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中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 力度,在水土资源条件具备的地方新建一批灌区,努力扩大有效灌溉面积。继续增加中央财政小型农田 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实现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基本覆盖农业大县。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启动耕地保护补偿试点。制定全国高标准农 田建设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人,开展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 程和示范建设,集中力量加快推进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农田建设,实施东北四省区高效节水农业灌溉工 程,全面提升耕地持续增产能力。
加快农业机械化。充分发挥农业机械集成技术、节本增效、推动规模经营的重要作用,不断拓展农 机作业领域,提高农机服务水平。
搞好生态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在江河源头、湖库周围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适当扩大退耕还 林规模。落实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统筹解决就业困难的一次性安置职工社会保险补贴 问题。
6.提高市场流通效率,切实保障农产品稳定均衡供给
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全国农产品流通设施布局,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农产品流通 网络。推进全国性、区域性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改造,重点支持交易场所、电子结算、信息处理、 检验检测等设施建设。把农产品批发市场、城市社区菜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和城乡建设规划,研究制定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设施建设的用地政策。
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等现代交易方式。探索 建立生产与消费有效衔接、灵活多样的农产品产销模式,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
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准确把握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变化,采取有针对性的调控措施,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市场稳定,保持价格合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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