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通报了龙胜县领导干部公款吃喝违规问题,县委书记唐天生被免职,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据查,7月29日,龙胜县一部门新任领导报到,在家的县四家班子领导、相关部门领导等36人在酒店大摆宴席,公款吃喝3626元。当记者来到县领导们宴会现场时,县委书记唐天生竟大声呵斥记者:“你尽管报!”
从公款吃喝放狠话到被免职,15天的时间,唐天生便从“趾高气昂”的县委书记变成丢掉“乌纱帽”的受处分对象,这般身份落差、这等风云巨变,定令其始料未及、“苦不堪言”。能走到县委书记这个位子,唐天生自然有过艰辛、有过付出,有过成绩、有过贡献。只可惜,党纪国法面前不谈“过去”只论“今天”,没有“饶恕”只有“严惩”,再多光环也遮不住留下的污点,再大功绩也恕不掉犯下的过错。不守住清廉,触碰任何红线,“一失足”就真会酿成“千古恨”。
县委书记因3626元的公款吃喝被免职,其实并不“意外”,也没有任何“委屈”。即便没有中央“八项规定”,“舌尖上的腐败”也是不可饶恕的。如果为这样的处分感到“意外”、“委屈”,那只能说有的领导干部把“陋习”当成“自然”,把“转作风”当成“耳边风”,没有真正认识到清正廉洁的重要性,“蚁穴溃堤”的危害性。
贪腐莫言轻重,腐败行为没有质的区别,其危害只有相对没有绝对。惩治贪腐问题上,必需实行“零容忍”,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领导干部必须保持高度警惕,断绝任何非分之想,坚持做好“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自我加压、自我净化、自我提升,给自己涂上“防腐剂”。不然,一不小心就会落个唐书记这样的下场,想后悔都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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