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居民生活中丢失身份证后,即使做补办(挂失)处理,但由于目前没有任何注销措施,导致原身份证仍可正常使用。新华社记者近期在调查中了解到,大量遗失、被盗身份证正通过网络进行非法交易,并被广泛用于开办银行卡、信用卡,掩护诈骗、洗钱活动。
有网友说,“丢人可以,千万别丢身份证”,看似调侃,实是真诚提醒。丢了面子,还可以找回来;一旦丢了身份证,且被不法分子利用,后果不堪设想。比如媒体报道过这样的案例:陈先生遗失了二代身份证,尽管很快挂失补办,但半年后再到银行办理业务时突然发现,有人用其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多达38张。北京的于女士更悲催,有一天突然被警方带走,因为她成了网上通缉的嫌犯——一家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违法公司法人代表用的就是于女士的姓名,身份证号也全部相同。原来,于女士曾丢过身份证,被人冒用了。别说这只是个案,每个人都可能丢失身份证,如果无意丢失的身份证,成为一颗粉碎平静生活的“不定时炸弹”,谁不恐慌?
身份证丢了,如果及时注销,使旧证失去效力,便可无忧。问题是,即便挂失了,又补办了新证,但丢失的旧证依然可以使用,依然可能被不法分子使用,究其因,这是设计缺陷。既然是先天缺陷,就应该后天完善。有专家回应,身份证和银行卡、手机卡有一个根本的区别,就是它使用的环境不同。身份证是在一个开放的环境中离线使用的,它不依赖于网络环境,身份证使用的环境也不可能什么地方都满足于这个网络环境。因此,身份证不能像银行卡一样随时被挂失停用。此说不无道理,但并等于就该束手无策,技术应升级,网络环境应配套,而不是放任身份证丢失后被人冒用。
“千万别丢身份证”,考验的是公安部门的责任升级,也考验着用证单位的基本把关意识。使用别人的身份证,居然能办38张银行卡,难道银行没有责任吗?用证单位必须履行人、证一致性审核的责任,这一点不能讨价还价,也不能麻痹大意,现实中偏偏有不少用证单位,基于种种考虑,并未履行这一责任。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居民身分证管理处处长甄志刚称,“如果相关单位不履行审核责任,我们就是把指纹、虹膜、DNA,能想到的都加到身份证里面去,也没有办法解决丢失被盗身份证被冒用的问题。”与其说这是推卸责任,不如说直陈了不容忽视的现实命题,即遏制丢失的身份证被冒用,需要双管齐下,既需要公安部门在技术上完善,也需要用证单位严格履行审核责任,少了哪一个环节都不行。
此外,应加大涉身份证犯罪的打击力度。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旦违法成本过低,就很难遏制不法分子盗用他人身份证牟取利益的冲动。必须提及的是,相关用证单位没有履行严格的审核责任,亦应承担责任,有的银行为了让人办信用卡,只要有证,不管是不是办卡本人的身份证,都照样给办卡,有时甚至没有身份证也能办卡,如果出现了冒用他人身份证办卡而犯罪的事实,银行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小小的身份证,不止用来证明公民身份,它还关系着公民权益,还关系着公共安全,任何的小漏洞都可能酿成大事件。二代身份证除了无法注销,还因为在设计上将信息印刷在双面,增加了行政成本和复印成本。如此等等,都需矫正。目前的二代身份证使用者已经超过12亿人,身份证问题绝不是小事。
“千万别丢身份证”是一道考题,不止考验职能部门和用证单位,它还考验着持卡人本身。严防丢证,需要谨慎。丢了证不仅需要费时费力补办,还可能被人盗用,岂可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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