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材料】
7月20日18时24分,北京首都国际机场3号航站楼到达大厅B出口处发生爆炸,一残疾人引爆自制爆炸装置,造成本人受伤,被送往北京积水潭医院救治。男子名叫冀中星,1979年生,山东菏泽鄄城人,曾在广东东莞打工,据称2005年被东莞治安队员殴打致残,上访多年未果。自爆前在现场发放传单被阻拦,随即引爆了自制爆炸装置,另据北京警方通报,未造成周围人群伤亡。
6月9日,厦门发生一起公交车纵火案,施害者陈水总因生活不如意,悲观厌世而纵火泄愤。由于两起事件相隔仅一个多月,且同为底层人士的极端之举,因而这几日经常被人相提并论。但稍加分析便不难发现,陈水总与冀中星二人的行为实际上有着很大的不同。陈系无目的犯罪,主观伤害他人、恶性报复社会,而冀只是想以极端方式替自己伸冤,更多地是属于走投无路之下的自我毁灭。虽说不能赞同这种行为,但总忍不住在心里暗自发问:是谁逼他走到那一步?是什么力量驱使一个下肢瘫痪的人“千里走单骑”,引爆炸药,以期这一声轰响引来世人的关注?
【深度剖析】
在冀中星“绝命式”呐喊的背后,是一桩长达八年的悬案,且这桩悬案目前因山东鄄城和东莞官方说法不一而更为迷乱。冀中星户籍所在地山东鄄城的官方说明表示,冀在东莞开摩的时,因和其所拉的客人遭遇新塘村治安队员殴打,致使冀脊椎粉碎性骨折、下肢瘫痪。而东莞方面则说,冀是与治安队员所驾车辆发生碰撞倒地受伤,至今仍无证据证明治安队员殴打冀中星。2005年以来,冀中星一直没有放弃自己的权利申诉,但无论是向东莞的两级法院举诉,还是到国家信访局、中央政法委上访,都未能获得一个合理的处理结果。尽管东莞方面曾给予他10万元救助,但也反复声明只是“人道主义”援助,并非赔偿。
这漫长的八年能够酝酿出的仇恨与悲愤,其烈度是外人无法想象的。就像2011年5月发生在江西抚州的连环爆炸案,犯罪嫌疑人钱明奇因拆迁问题上诉十年未果,遂于绝望中引爆了炸药。从钱明奇到冀中星,相同的命运与选择绝不是令人咋舌的巧合,两者之间,其实连系着一根相同的火药引线:如果公平被堰塞,如果司法不能伸张正义,如果权利诉求不能换来合理结果,那么,底层人的屈辱就会变成复仇的怒火。
一起时隔八年的案件,直到爆炸声响起,才重新映入人们眼帘,且仍然没有一个具体的、负责任的官方说法。冀中星所受到的伤害,以及因此导致的个人灾难,与社会中横行霸道的力量有关,他在不伤及无辜的前提下,以炸药来击鼓鸣冤,揭露这流荡于世间的不公。
无论冀中星还是钱明奇,都曾穷尽所有能解决问题的司法途径,但通往正义的大门始终向他们紧闭着。这是一种怎样的无助?在他们看来,正义不在此地,而在彼岸,需要用自己的生命去叩开正义的大门。其实,每一次底层人为自己的屈辱讨个说法的自杀式决绝,都在撼动社会的根基,至于还有多少暗潮汹涌,谁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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