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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底,白少康通过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的任命,成为上海市副市长。而早在今年3月,他即从公安部空降上海,成为上海市公安局长。
公安厅(局)长同时在省级政府担任重要领导职务的,不只是白少康。目前,包括白少康在内,全国共有10名公安厅(局)长由所在省份副省长、副市长或自治区副主席兼任。还有12名公安厅(局)长,则同时是省长助理或省政府党组成员。
【评论】
专家认为,公安厅(局)长由政法委书记兼任,转变为由政府副职等兼任,体现的是,对社会综合治理的观念在加强。社会综合治理需要政府高层来协调,公安厅(局)长进政府班子可以更好地协调各个部门开展工作。
8月10日下午,延续前任厅长与网民的约定,江西省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党委书记郑为文与网友在线交流。这是郑为文首次以新职务亮相。按惯例,郑为文将于不久后被任命为江西省公安厅长。
如果算上郑为文,全国31名公安厅(局)长中,由省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省级政府党组成员兼任的占到7成以上。
由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的公安厅(局)长人数相应减少,不到两成。
近几年,省级公安厅(局)长多由同级政法委书记兼任的情况已改变。如今,同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或政府党组成员等兼任省级公安厅(局)长的趋势正逐渐加强。
【优势】
国家行政学院竹立家认为,省级公安厅(局)长从党委政法委班子进入政府班子还体现了公安工作思路的转变。以前,注重从结果上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现在意识到更重要的在于社会秩序的前期治理,而社会秩序治理的主体正是政府。
汪玉凯则提出,近段时间以来,中央一直在提化解社会矛盾要提前研判提前疏导,并提出了社会综合治理这一理念。公安厅(局)长从党委政法委任要职转变为在政府任要职,实际上是与这一理念一脉相承。社会综合治理包括各类犯罪的提前预防,综合运用经济、教育等各种手段预防可能出现的犯罪,把犯罪消除在萌芽中。在社会综合治理方面,各个政府部门是主体,需要政府高层来协调,公安厅(局)长兼任政府副职可以更好地协调各个部门开展工作。
目前,公安厅(局)长不再由政法委书记兼任的举措,更多在省一级开展。上述公安局长介绍,地市级、县级只有广东等部分省市试行,全国还未大范围铺开。
对此,一位公安部内部人士对新京报记者解释,省级公安厅(局)长人数较少,更易推动。省级公安厅(局)长“换班”后对下面两级公安局长的大规模“换班”也会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如果省级公安厅(局)长“换班”后效果不错,地市级、县级层面上也应该会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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