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广东省消委会联合羊城晚报、南方电视台正式发布了“2013年广东十大网购消费潜规则”,钓鱼网站、虚假促销、网商单方面取消订单、团购“二次消费”、网购商品鉴定难、网商非法倒卖个人信息获利等悉数上黑榜。
普通市民大多有在电商网站上消费和购物的经历,且这个群体是在成几何级数增长的。这个态势首先是得益于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才让“选购-埋单-到货或兑现”的时间周期最小化。然而,时间的压缩其代价就是消费者往往要承受信息的不对等,对着商品琳琅满目的虚拟展示作出购买决策,有如“隔山买牛”。你看的是网页,购买的是期待值,付出的却是真金白银。商家为了实现价值,难免会利用网络的优势尽可能地压缩自己的成本,进而侵蚀消费者的利益。
作为电商平台来说,不免也会为维护买卖双方的权益煞费苦心,进而定出严格的游戏规则。就一些大型的电商平台来看,从交易到物流的监督甚至可以成为某些政府部门的业务指南。至少一个商家的地位和信誉会和消费者的实际购买量与评价挂钩。从许多贵重商品的电子交易同样蓬勃发展来看,网购交易规则确实能起到相当的约束作用,否则这些大型电商平台就永远只能卖山寨,不会有今天与消费者如此之深的契合程度。
然而,电商平台再提高门槛和游戏规则,它始终是现实中国市场的投射。比如国内市场存在侵权翻版和假冒行为,在网站上这种低档次的情形也同样多见。这是因为消费者不乏有买山寨货的需求,但要求正品的顾客权益就会受损。此外,因为购买者的信息被商家掌握,进而导致个人信息外流、差评后被商家报复的情况更加容易发生。再加上网上店铺大部分不提供正式发票,想山长水远去投诉,异地买家几不可能,只能依赖电商自己的投诉机制。
就消费者而言,当然只能盯着一些旗舰店、有实体店以及信用评价比较高的网店。但光凭这些并不能完全避开十大消费潜规则中列举的种种陷阱。这除了需要监督和制衡机制进一步升级和强化之外,终究要依赖实体企业做出真正合乎消费者需求的产品。比如一个企业的产品自身质量低下寿命短暂,却要投机取巧到网上去打品牌增加销量,这就颠倒了作为企业永续发展的宗旨。然而如此短期行为在电子交易中屡见不鲜,却不是投诉机制能解决的,消费者也不可能获得什么赔偿,这几乎就是“中国制造”病根之反映了。
可以预见,只要网络消费陷阱继续如此挥之不去,那么线下交易和实体店经营还是有其旺盛生命力的。如果街上的实体店能真正保障产品质量、提升客户体验、降低购买成本,对有追求并甘愿付出更高成本的消费者来说就是福音。可惜的是,现在就连线下店铺也敢借着团购的名义忽悠消费者,面对面地提供质价不符的产品,这才是最悲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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