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家环保总局、人民银行和银监会2007年联合颁布《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以来,我国绿色信贷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服务和支持国家绿色产业发展,促进节能减排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
多数商业银行缺乏执行绿色政策的内在动力。中国银行业绩效考核体系以经济指标为主,并未将环保绩效纳入其中,在实际操作中并不能有效吸引银行业支持环保项目。此外,银行业的竞争日益激烈,如果某商业银行执行绿色信贷政策放弃对污染企业贷款,而其他商业银行则可能顺势将该客户资源纳入,在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的情况下,许多银行不愿冒失去客户的风险,甚至可能向违规企业或项目贷款。
绿色产业投资风险难控,回报预期不稳定。受政策、市场及行业发展基础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节能环保产业项目的信贷存在一定风险。节能环保项目普遍建设周期较长,短期内不能进入投资回报期。
中小企业和服务型企业绿色融资难。有数据显示,我国规模以下企业中有90%的企业没有和银行发生过任何借贷关系,而微小企业中95%没有和银行发生过任何借贷关系,而中小企业往往环境问题比较突出,环保技术改造、污染治理等方面普遍面临融资难题。
绿色信贷是加快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当前国家经济转型挑战与机遇并存,做实绿色信贷政策,发挥绿色信贷对转方式、调结构、促环保的积极作用,至关重要。
首先,要完善“绿色信贷”约束机制,建立环境违法放贷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完善相关立法和政策,建立重大项目放贷的环境影响全过程跟踪及污染事故赔偿可追索机制,建议从法律上明确银行对贷款企业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方面负有责任,若贷款企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而无力支付污染清理及赔偿资金,银行要承担连带责任。
其次,建立绿色和新兴产业信贷风险防范政策及风险担保机制。要建立对推行“绿色信贷”成效显著机构的正向激励机制。充分利用财税杠杆,建立和完善与“绿色信贷”政策相配套的呆账核销、风险准备金计提制度,以及与之相关的财政税收风险补偿政策。尤其是对商业银行实行“绿色信贷”政策、支持节能环保和高新技术开发过程中出现的信贷风险等,要给予财政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适当提高节能环保行业不良贷款比率容忍度。
第三,实施绿色和新兴产业信贷优惠激励政策。在贷款利率上,商业银行要实施差别化的利率政策,对促进节能、减少污染、改善生态环境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优惠利率,在“有进有退”中培育环保产业市场。
第四,推进“绿色信贷”产品创新,要注意发挥政策性银行“主力军”作用,通过低息贷款、无息贷款、延长信贷周期、优先贷款等方式,弥补“绿色信贷”推行中商业信贷缺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