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商业贿赂案见诸报端,引起国内外一片哗然。葛兰素史克公司不仅是名声显赫的重量级国际公司,在中国市场也享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和影响力。孰料,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高管行贿数额巨大,行贿手段极端隐蔽,受牵连者面广人多,似乎一夜之间就颠覆了在人们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在此背景下,葛兰素史克公司启动了危机处理机制,迅速向中国政府和民众表示忏悔。
有人认为,像葛兰素史克这样的国际公司,骨子里有遵守法律法规、坚守商业伦理和道德的传统,只是在进入中国市场后,他们才在适应中国商业环境的过程中,染上商业贿赂的本土病。然而,国际公司未必是干净的。许多国际公司不仅有在中国行贿的案例,在其他海内外市场也有行贿的历史。事实上,葛兰素史克公司在美国、新西兰等国都曾有过行贿、造假等劣迹,并受到处罚。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高管行贿,绝非是入乡随俗的结果。将商业贿赂说成是国际公司在适应性改造中出现的现象,不仅违反事实,也是在为违法者寻找借口,更是对中国市场环境和市场参与者的诋毁。
各国商业贿赂的形态有差别,但在本质上,商业贿赂却是不分国界的,它根源于市场竞争。市场竞争越激烈,越容易诱发商业贿赂。国际公司要想在国际市场占有更大份额,必须采用合法手段并参与到市场竞争中。在获得竞争优势过程中,企业不能采用商业贿赂的方法,也不得采用贬损竞争对手等不正当竞争手段。为了确保市场秩序的公平,有效约束企业的竞争行为,欧盟和美国等30多个国家都制定了反商业贿赂的法律。我国不仅制定了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的法律和法规,刑法还专门规定了有关反商业贿赂的罪名和刑罚,这些做法堵住了不正当经营的歧路,也开启了自由竞争的大门。
有报道称,葛兰素史克公司“贿赂门”升级,外资药品企业成“惊弓之鸟”,甚至有人私下认为这是政府采用的民族产业保护措施。这种说法值得警惕。商业贿赂违反的是自由竞争法则,破坏的是公平的商业秩序。任何容忍商业贿赂的说法,不仅损害了所有市场参与者的利益,还将最终摧毁市场经济的存在基础。反商业贿赂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市场参与者的公平竞争,与保护民族产业无关。可以清晰地看到,随着国际公司大量涌入中国,反商业贿赂不仅有助于实现民族企业与国际公司的公平竞争,还有助于实现外资企业或国际公司之间的公平竞争。
在反商业贿赂方面,许多国际公司曾津津乐道于其内控和合规审查制度,国人也曾痴迷于国际公司的内控和合规审查制度。应该承认,在企业内控和合规审查方面,国际公司在经历了长期发展后,确实有很多成功经验。然而,这些政策和规则可能只是停留在纸面上,未必真正有效地落实于公司管理实践中。葛兰素史克公司多个高管共同或同时行贿,说明商业贿赂已绝非个别或偶然现象,而具有常态化的特征。企业内控和合规审查本身有欠科学,是诱发商业贿赂的重要内部原因。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面临着来自其他企业的商业竞争,公司高管和职工也面临着职场竞争。企业间激烈竞争的影响力,可能通过企业内部不合理的薪酬制度传导给公司高管和职工,而让职场竞争更为残酷。在多数药品企业中,公司高管待遇往往是随着销售业绩的变化而改变的,公司高管销售业绩优良,就可能获得巨额奖励,销售业绩落后,也可能很快失去令人羡慕的职位。公司高管职位的大起大落,造成了公司高管的危机感,容易诱使部分高管铤而走险。在此情况下,一旦公司内控和合规审查失灵,就很容易出现商业贿赂。
反商业贿赂是法律问题,不是意识形态问题。建立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需要立法机关和政府的努力,需要社会各界和消费者的积极参与,尤其需要大型企业和国际公司的真诚配合。唯有如此,才能最终建立公平有效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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