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9月1日起,中国的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到今日刚好是新个税法实施两周年。多位财税专家近日在天和经济研究所举办的“瞻望十八届三中全会后财税体制改革走向”的沙龙上表示,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工薪阶层税”,建议改按家庭征税,以降低工薪阶层的税负,同时加强对高收入人群的监管,实现真正的税负公平。(中国新闻网9月1日)
税负公平是保证社会公平发展的重要基础。据专家王大树指出,现在个人所得税已经沦为“工薪阶层税”,真正承受个税负担的主要是工薪阶层,而富人们则没有交多少税。这说明税收等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已经系关整个社会公平正义的正常实现。可以说,制度不公就是最大的不公。目前而言,优化设计科学的制度并进行科学改革显得尤为紧迫,这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关系过程中极为重要的一环。
从另外一方面来看,社会基层日益固化,既然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工薪阶层税”,那么针对富人阶层的税收应该积极有效地开展起来,比如遗产税、房产税、股权收益税、股权转让税等等。为何这些税种难以开展起来,这跟税收制度的顶层设计有关。事实上,许多股东每年的股权收益已经超过12万元,而不向政府缴纳一分税,这难道可以叫科学征税、税负公平吗?显然,这是否定的回答。又比如直销市场费、总经销加盟费以及超市、综合商场进场费、物业年预收费等,地方税务部门为何不针对这些环节加以征税呢?富人之所以成为富人,就是因为他们占用了许多重要的社会资源、市场资源以及资本资源优势,层层得利,左押金右提价,而自己分文不掏,又不交税,这样下去怎么不会成为富人呢?所以说,据目前而言,要从实际出发进行顶层制度改革,这是实现真个社会公平正义的唯一出路。
这里必须指出,政府应该对富人合理避税总量进行限额,超过一定的总量就应该进行严密监控加以征收,不能让富人无限制地避税下去。多劳多得,多收多交,这是一个社会公平发展、科学发展的重要前提。如果多劳不多得,多收不多交,那是社会制度的悲哀。正如税务专家吴丽光表示,税法应该与时俱进进行改革,减轻工薪阶层的税负,加大对高收入人群的监管。从根本上来讲,税务部门应该与银行信息联网,所有个人的收入支出都能清楚看到,这在技术上也不是很困难的事情。希望十八届三中全会后能够看到税收改革的推进。
个人所得税沦为“工薪阶层税”,这是谁的尴尬?制度越落后,越需要改革。这就需要从实际出发,与时俱进,着重发挥中央以及各个地方税收科学调控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