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全国城镇居民家庭情况调查显示,2011年中国灰色收入为6.2万亿元,约占GDP的12%,集中在部分高收入居民,并有向中高收入阶层蔓延趋势。报告还得出中国城镇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为0.501,城镇10%最高收入家庭的收入是城镇10%最低收入家庭的20.9倍,远高于官方统计的8.6倍。
所谓“灰色收入”,绝对是汉语言的独创,因为,收入原本只应有合法与违法之分,不应该有灰色的中间地带。灰色收入的大量存在,以至于占到GDP的12%,要么说明法律尚有很多疏漏之处,要么说明执法不严违法未究,最终的结果就是法不责众,灰色收入逐步从最高收入阶层向社会的中高收入阶层蔓延,但凡有点权力就要拿来设租寻租变现成钱。
但是,无论灰色收入在群体间怎样扩散,真正从腐败中受益的,永远只是少部分有寻租机会的人群。可以肯定,绝大多数人都是灰色收入泛滥的受害者。“行有行规”,“隔行如隔山”,说明每个行业都有它独特的规则,规则用拧了,就成了潜规则,它严重增加了社会交易的成本,让走前门就能办的事情变得必须走后门才能办,让大量的社会财富无奈用来填补腐败的缺口,让行贿与受贿事实上成为一种常态。
在灰色收入泛滥的背景下,权力可以直接等同于金钱利益,“权者通吃”必然富者愈富穷者愈穷。更可怕的是,政府与市场、社会边界不清,经济社会秩序存在制度性漏洞,一些生产和交易活动变成了灰色收入的潜在分配市场,腐败的恶劣影响日益扩大,灰色收入直接吞噬着制度和秩序的正当性,如果任其发展,必将使社会约定俗成的制度和市场秩序遭遇颠覆性破坏。
当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社会热议的话题。可是,6.2万亿灰色收入不除,收入分配改革怎么可能成功?即使摆在明处的收入分配能够更趋公平,远超于此的灰色收入也不能给人带去任何公平的感觉。呼吁廉洁从政,呼吁廉洁从业,不应该只是说说而已;首先必须祭起法律的大旗,对权力腐败、商业贿赂严打严惩。像多美滋大面积贿赂各地医院医生这样的事情,行贿受贿者都必须被严肃追究刑责。唯有每一起案件都严格执法,公众才能从对潜规则的崇拜,转为对法律的信仰。
6.2万亿灰色收入都进了谁的口袋?这不应该是一个无解的天问。为此,一方面要加强行政体制改革,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边界,减少一切不必要的行政审批,压缩权力的自由裁量空间;另一方面也要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大反腐败的惩治力度,完善反腐败的制度建设,不纵容不放过任何一起权力腐败与商业贿赂案件,让灰色收入的“法不责众”永远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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