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商务部召开例行发布会,介绍1-9月份商务运行情况。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回应"取消黄金周"的建议时指出,不要仅仅站在消费的角度看黄金周,如果把黄金周当成是为了促消费而设立的,然后取消,相信全国的老百姓会把你骂死。
沈丹阳的话一语中的,说到了黄金周争议的关键。如果真的取消了黄金周,"老百姓会把你骂死"这话或许有所夸张,但老百姓会不满、会骂娘却无疑是肯定的。
事实上,不难看出来的是,一些专家"取消黄金周"的建议,明显搞混了两个基本问题。一是黄金周的设立首先是保障公民休息权的,其实是才是促消费。而且黄金周这样的休息机会,在带薪年休假、探亲假等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下,不是多了,而是相对较少。比如此前,我们有五一黄金周,如今只剩下了国庆和春节。这致使人们"一年两盼".其结果必然是:国庆期间旅游的人增多,景区爆满;而春节期间回家探亲与团聚的人集中,火车站等人满为患。如此现实,无不证明了,3天以上长假太少,黄金周不够多,完全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以至于,每到节假日,人们不得不集中旅游或回家,或者在网上炮制"请假攻略"之类,以表达心中对长假的期盼、对休息权的渴望。如果忽略了这一基本作用,将黄金周取消,无疑同时取消了人们的休息与休假权,又岂能让人接受?
二是不能将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休假混为一谈,更不能互相替代。一些专家之所以建议取消黄金周,平衡消费、分流景区与交通人流等是重要原因。取消黄金周之后,人们如何休假、探亲与旅游?专家给出了落实带薪年休假这一对策。分析之下,不难发现,一些专家这又是搞混了。即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休假虽然都是休息与休假安排,但两者之间存在着本质的不同。比如法定节假日是因风俗习惯和纪念日等所产生,其体现了国民分享社会发展成果等意义,是经济与政治需要上的,是全民福利;而带薪年休假明显是劳动福利,是工作了一定年限的劳动者所享有的权利,其算不上是全民的。那么很明显,节假日和带薪年休假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两者都是必须,需要同时存在,不可互相替代。因此,一些专家取消黄金周,用带薪年休假的方法缓冲甚至替代的建议,明显是行不通,也是不可行的。
诚如有关专家所言,黄金周的社会效益远大于经济效益,只站在经济的角度去衡量黄金周的存废太过片面。因此,"取消3天以上长假"、"取消黄金周"等建议,不靠谱,不接地气,切莫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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