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的呼声因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临近而再次高涨。10月28日有媒体报道,把初次分配放在重要位置、提高中低收入者收入,将作为收入分配改革突破点,有望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出台相关措施。
“收入分配改革”曾是上一届政府任内一件大事,去年此时,舆论对它的热议程度绝对不亚于现下对国研中心“383改革方案”的讨论。国务院《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于今年二月公布,“合法收入得到有力保护,过高收入得到合理调节,隐性收入得到有效规范,非法收入予以坚决取缔”的原则确立。但是之后,关于其进程和成果,媒体则鲜有呈现。
收入分配改革实际上是经济改革、政府改革、社会改革的交叉点,其复杂性和重要性都在于此。具体的单项改革,如金融改革、财税改革、政府转型都可以在这里合流,而宏观上操控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大盘则可以从这里切入。但反向来看,也正因为它的目标本身就隐含着对现有制度环境的重建,它不会像具体的、单线改革那么容易运用“制度空间”,那么容易被现有体制兼容。八年久孕未产、执行中又被普遍预测“遭遇阻力”“深水博弈”,正是源自于此。
很明显的一点是,收入分配已经成为现在若干经济社会改革的深层掣肘。以扩大内需为例,没有城镇居民尤其是低收入群体收入的增加,就没有消费需求的释放,刺激消费的政策就容易无的放矢;以推进城镇化为例,没有对贫富分化的约束,没有收入差距的缩小,就谈不上城乡二元结构的打破,“人的城镇化”就很难找到落点。在中国经济调结构、稳增长的诉求下,这项改革直接影响着宏观经济政策发挥效用的空间。
除此之外,因为有明显的社会正义指向,收入分配改革的成败还将关系到公众对“改革”本身的判断,关系到中国改革的“大气候”。一直以来,始终有声音认为,中国改革在带来经济奇迹的同时,也造成了社会不公和贫富分化,催化了权力腐败和道德式微。这样的判断和观感削弱了改革的共识,甚至将改革的合理合法性问题推到了前台。在异常艰难的“深水区”,如收入分配调整能有效有力推进,就相当于重申了改革的制度目标和价值指向,也会起到在改革的异议者那里为改革“正名”的效果。
收入分配改革的直接目标是“提低、扩中、控高”,但理顺收入分配机制还包含着一些隐性的命题:将公共资源出让机制透明化,严密监管自然垄断行业,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甚至制度化反腐都是其中重要内容。正因如此,它的辐射性不仅限于收入分配领域,其社会正义的原则如能贯彻,将有助破除很多领域的深层壁垒。舆论对这项改革的再次聚焦,也表明了,这是改革进程中绝对绕不过去的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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