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滁州中小学生收到学校发的“通知单”,要求观看10月13日上午滁州电视台播放的“学生安全与素质培养”专题节目,并要求家长陪着学生一起收看、写“观后感”。然而,当天的节目却是向学生和家长推销一套300元的学习资料,包括5张彩色宣传纸和4张光碟。
滁州市教育局表示:10月10日,一名自称是滁州电视台的工作人员称说滁州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将于13日(星期天)播出“安全教育与素质培养”专题节目,请组织学生观看。后发现节目内容与宣传内容严重不符,目前以涉嫌欺诈行为向市公安局报案,致函滁州市电视台,调查处理并要求立即停播此类节目,并向工商局举报节目中的广告欺诈行为。
滁州广播电视台广告运营中心对此回应称,该台广告中心业务员仅与该广告商洽谈广告事宜,广告中心和广播电视台无任何人员前往教育部门联系收看播出事宜,也没有为前往教育部门联系此事的人员出具任何证明。对于假冒该台广告中心工作人员在社会上联系业务,做出有损形象的行为,将保留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名誉的权利。
记者了解到,滁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辩称,在相关人员来洽谈播出节目时,自己没有严格审核对方的身份,“一时马虎”让骗子钻了空子。但无论事实如何,滁州市教育局都应当对此事负有一定的事故责任。对此,安徽省教育厅发表声明表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以此为鉴,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对于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问题发生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责任。
ü 相关评论
@《“组织学生看广告”,只是“不负责任”?》:一名假冒市电视台工作人员的人,拿着一份假造的通知,骗过了一个教工委副书记,真让人匪夷所思。在组织类似活动时,难道教育局没有相关手续吗,不先看看播出的内容是什么吗?
不知道现在这么一个调查结论是如何得出的,滁州方面说已经调查确认,却没有说明调查了哪些人,是否仅凭教工委副书记一面之词?如果也调查了播放广告的商家,商家制造了这个骗局,工商等部门有没有追究企业的责任?还有,假冒市电视台的人,伪造电视台的公章,这可能涉及违法犯罪,公安部门有没有介入调查?所有这些,滁州方面都语焉不详,甚至连导演这一幕闹剧的商家,是何方神圣,提都未提。
显然,如此调查,不免让人疑窦重重。现在,对于舆论曝光政府部门丑闻,类似官方调查结论简略,惜字如金的情况不在少数。相关政府部门往往告诉公众调查结果,而对于这个结果怎么来的,鲜有详细的披露,以至于现在一些政府部门一一公布调查结果,马上引来更多的质疑。
其实,公众的怀疑并非都是捕风捉影,此前,江苏镇江一局长办公室存多箱名酒,称八项规定前购买,一开始官方只调查了当事官员,就断定没问题,后来再次调查才发现局长撒谎,最终摘了他的乌纱帽。
从公众的常识判断,涉及校园商业推销的问题,背后往往有着诱人的利益,或许,官员“不负责任”的例外也会发生,但不公布有力的证据,怎能让公众信服?[1]
@《组织学生看广告滁州一干部被停职业 内人士称“被骗”不能成为挡责万能理由》:被骗不是理由,尤其是在三番两次发生类似情况之后。其实这些骗局并不高明,当地教育部门只需要和播放节目的电视台核实一下,就可戳穿。但就是这么简单的一个步骤,有些人都“懒”得去做,可想而知其工作态度的怠慢和不负责任。[2]
@《组织学生看广告的领导为谁服务?》:教育局组织的学生观看的安全知识专题讲座,即要求学生看写观后感,还要求家长观看还写观后感,而且还有精美的观后感的记录本,结果却是推广广告的内容。真不知道这样的观后感该这样写?真不知道教育局的相关领导作何感想:广告都变成了教育局的主题教育内容。不知道教育局的领导该不该也写观后感?不知道教育局的领导的观后感该怎样写?
其实只是一个明显的教育事故。出现了这样的教育意外。或许更多的应该问责的是教育局的领导和相关的工作人员。组织全市的学生观看专题教育应该是非常严肃和认真的事情。为什么对于这样严肃认真的事情,有关人员为什么不先看看呢?而就草草地做了决定。这反映的是不是教育的麻木不仁,是不是有的人把教育当成了儿戏?这种把教育当儿戏是不是反映的是有些人工作的马虎。对于教育都马虎,对于孩子的教育都马虎。这样的教育领导是为谁服务的?
教育的对象是孩子,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对于他们教育应该慎之又慎。什么是可为的,什么是不可为的。对于孩子什么可以作为教育的内容,什么不可以作为教育的内容。或许不消多说,教育局也应该明白。但是这种将教育当儿戏的做法是不可取的,是值得相关人员深刻反省的。[3]
ü 模拟题
一则怪事近日在网络上流传:安徽滁州万名中小学生收到学校传达的滁州市教育局有关通知,观看专题教育片,并撰写观后感,然而该节目却向学生推销价值数百元的学习软件和光盘。目前,滁州市教育局回应此事发生是因为“遭到欺诈”,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对此,你怎么看?
ü 参考解析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民族的未来。学生的教育更事关国家的命运,需要学校、政府、家长和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努力。然而,在这一事件中,部分政府官员的不作为,却让我们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要办好中国的教育,依然任重而道远。
反思这些骗局,其实并不高明,当地教育部门只需要和播放节目的电视台核实一下,就可戳穿。但就是这么简单的一个步骤,有些人都“懒”得去做,可想而知其工作态度的怠慢和不负责任。此外,事件背后是否存在权钱交易的问题,也需要注意。我国明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销教辅材料,教育部门应该严把关卡,认真履行监管责任,不能用任何理由作为不法书商的“帮手”。如果未尽职履行,造成严重后果,应受到相应法律法规的惩处。至于“喊冤”的学校,也不能简单地将责任推给他人,而应立好保护学生的屏障,采取预防措施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
为了让汲取教训,有关机构应该对本地区中小学教辅材料等产品的推荐、购买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清理,坚决杜绝商家在学校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斩断任何利益链。教育部门要规范行政行为,尽可能地减少对中小学日常教学和管理的直接干预,决不允许教育行政部门“胡作为、乱作为”,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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