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制度由于它的高利害性、高风险性,以及相比其他制度而言的公平性,尽管它造成中小学严重的应试教育,在人才选拔中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等弊端十分明显,但仍然被视为是一个“最不坏的制度”,说起来极其重要,实质性的改革却十分困难。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启动了这一改革,可以说是势在必行、众望所归,有可能成为一场实质性教育改革的重要突破。
高考制度改革之所以艰难,是由于它具有不同的社会功能,对应着不同的利益群体。高等学校关注的是如何落实招生自主权和科学选拔人才,家长关注的主要是保障考试公平和教育公平;而站在全社会整体利益的立场上,这一制度必须能够引导和促进中小学的素质教育,保障亿万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形成这一价值共识,是有效的制度变革的前提。
高考制度由考试制度、招生录取制度和配套的服务保障政策构成,每一项具体的政策各具有限功能,不能“包打天下”,不宜过度解释。新的高考制度设计,比较重要的是实行分类考试,高职院校实行“文化素质+技能测试”的方法,不再与普通院校的学术水平考试“陪绑”。本科院校的考试成绩则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考成绩统筹形成,这也是世界各国的通例。由于高中课程已经分门别类进行了严格考试,而且可以考两次取其高者,高考时就没有必要再举行面面俱到的学科考试,可以不分文理科和大幅度减少考试科目。
改变一考定终身的另一举措,是从英语开始试行一年多次的社会化考试,因为英语的机器考试和标准化测试在技术上最为成熟,已被社会普遍接受。新的高考制度也突出了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性,明确实行考试与招生相对分离,逐步取消统一批次录取方式,建立学生与高校双向多次选择的录取制度。
教育改革尤其是高考制度改革,具有典型的“知易行难”的特征。好的模式、国外的做法大家都知道,就是不敢做、不能做,因为中国的人情社会、道德环境等特殊国情。如何打破这一困境,使得实质性的高考制度改革能够起步,主要有两点:
一是从试点开始,任何高风险的改革如果从小范围的试点开始,就可以极大地降低风险;而新的行之有效的做法也只有在试点中才能产生。
二是保障考试公平的制度建设。家长之所以宁愿接受严重摧残学生的应试制度而担心比较灵活、具有弹性的综合素质评价、面试等制度,主要是对教育腐败的担心。因此,必须设计出能够取信于民的透明、可靠的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制度,同时实行严格的行政问责制,从而保障考试安全。这就接触到了教育制度变革的核心,并非轻而易举,也是攻坚克难的关键所在。
因而,能否真正实行和深入这一改革,是叶公好龙还是擒虎屠龙,几乎是对包括政府、高校、中小学校、学生和家长在内全体公众的一次大考。
目前的感觉,中小学、学生和家长充满疑惑和期待,但改革的意愿强烈;而今后将成为自主招生录取主体的高等学校,大多还处于游离状态。因为现在按分数从高到低、机器录取的方式,半天解决问题,对高校是最简单方便的,而且没有争议。今后如实行双向选择、多次录取的制度,要综合高中会考、高考甚至高校面试的成绩,还要组织各院系参与、按学院和学科招生,录取过程可能长达数月,且要公开和问责,日子就不那么好过了。
对这一即将到来的变革,我们都做好准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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