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考虑将元旦假期挪给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如果不在或“不靠”周末,则挪给五一以便凑“第三个长假”
为使我国法定节假日调休安排更加科学合理,继今年10月10日发布关于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的调查问卷后,全国假日办日前首次提出了3个调休方案,并向全社会广泛征集意见。
人们在讨论调休方案时,主要关心三个问题,一是劳动节和国庆节应实行小长假还是恢复“黄金周”,二是应不应该为凑假而频繁地将周末调为工作日,三是元旦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小节日”该怎么放假。抓住这三个核心关切点,我们可以将全国假日办公布的3个调休方案,做一番简单的概括——
方案一的主要内容是,春节放3天假但调两个周末凑7天长假,国庆节放3天且不调休,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各放1天;方案二的主要内容是,春节放假安排与方案一相同,国庆放3天假但调一个周末凑5天长假,元旦、清明等节日各放假1天;方案三的主要内容是,春节和国庆都放3天但调两个周末凑7天长假,元旦、清明等节日与方案二相同。
从网友和媒体的反应来看,全国假日办公布的3个调休方案,并没能满足大家的期待。甚至有不少人觉得,这几个方案还不如现行调休方案靠谱,搞不好是有关部门想用“相对更差”的方案迫使大家接受现行制度。放假安排“众口难调”几乎在所难免,但这并不意味着无法找到最大公约数。其实,在研究目前几种方案之后,笔者就想出了一个可能更科学合理且更能保障公民休假权的“方案四”。
第一个安排是,元旦不再放假。这样安排是基于两个考虑:其一,元旦时处冬天,一般民众很少会考虑用这个形同“鸡肋”的1天假期出去旅游,不如把这一天的“假期指标”让给别的假日;其二,从文化传统来说,中国人对春节的重视程度远远超元旦,取消元旦假期然后增加1天的春节假期,比较有可能得到大家的认可。
第二个安排是,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这3个传统节日休一天,但休假方式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正好赶在周末,则在周一补休1天凑成3天小长假;如果赶在周五或周一,则与周末连休3天;如果赶在其他工作日则暂不休假,未使用的“假期指标”挪到劳动节的假期中去。以2014年为例,清明节为周六,则顺延到下周一再休;端午节和中秋节都是周一,则与周末凑成3天小长假。
第三个安排是,国庆节和春节仍然休7天,但尽量将劳动节凑成“第三个长假”。也就是说,如果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因赶在周二周三周四而未休假,则相应的“假期指标”挪给劳动节。以2016年为例,因为端午节和中秋节都是周四未休假,则当年的劳动节多休2天——加上法定假日共休6天。
与如今饱受诟病的调休制度以及全国假日办公布的3个方案相比,“方案四”更科学合理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这一方案充分满足了民众利用长假出游的需求,并契合了近几年要求恢复“黄金周”的民意呼求;其二,这一方案最大限度避免了非常折腾“调休”,而我们知道,现行调休制度最受诟病的一点就是——频繁调休大量挤占周末时间,动辄连上六到八天班让人“伤不起”。
假日制度安排,事关民众的切身利益,全国假日办公开征集意见的做法,无疑值得肯定。但就事论事地说,目前公布的3个调休方案,并非最佳选择。既然如此,不妨进一步征集民意,相信公众的智慧能激发出更多科学合理的备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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