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日前在京举行,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召开的第一次城镇化工作会议。会议指出:“在我们这样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实现城镇化,在人类发展史上没有先例。城镇化目标正确、方向对头,走出一条新路,将有利于释放内需巨大潜力,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而且世界经济和生态环境也将从中受益。”
伴随着工业化的凯歌行进,我国的城镇化也突飞猛进。从1978年到2012年,城镇人口从1.7亿增加到7.1亿;城镇化率也从18%提升至52%,达到世界平均水平。然而,受制于原有的体制机制,加上城镇化目标并不明确,在快速发展中积累了不少突出矛盾和问题。最显而易见的是:仅仅从物理维度将城镇化解读为“造城”,就是开马路、筑广场、建高楼。在“土地财政”和政府主导投资的制度安排下,地方政府热衷于“造城运动”,通过拆迁、征地、卖地不断“造城”,以“摊大饼”的方式追求外延扩张,新区新城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城镇化俨然就是房地产化。一些大城市甚至省会城市,至今仍不惜以“借债经营”方式强行大拆大建,以求“造城”和GDP的双重政绩。
以“造城”为核心的城镇化,在亮丽的统计数据和光鲜的城市外表之下,是大量人口的“半城镇化”——农民工实现地域转移和职业转换,却无法实现身份和地位的转变,使城镇户籍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只有35%-38%,他们“就业在城市,户籍在农村;工作在城市,家属在农村;收入在城市,积累在农村;生活在城市,根基在农村”。这种只见城、不见人的城镇化,造就了农民工候鸟式迁徙的“春运奇观”,强化了城乡的二元结构,阻碍了城乡一体化的进程,扭曲了城乡之间的社会关系。而将城镇化等同于房地产化,更是激励了地方政府劈山填海破坏生态造新城,割裂了城市的历史和文化传承,引发了地方政府债务的膨胀,催生了造成“空城”、“鬼城”的房地产泡沫,激化了地方政府与拆迁户和失地农户之间的矛盾……
这一切足以证明:以“造城”为目标、以房地产化为方向的城镇化难以为继、不可持续。因此,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就明确提出:“要以人为本,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提高城镇人口素质和居民生活质量,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就必须摈弃以“造城”为导向,转向“造人”的新路——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从物理维度的“造城”转向社会维度的“造人”,无疑是一次质的飞跃,过程必定是一场深刻的制度变革和创新,其中包括户籍、土地、财税、社保、教育、医疗、住房、环保等一系列制度,以及城镇规划和建设等领域。因此,从“造城”转向“造人”,不仅是城镇化目标方向的转变,也是深化改革题中应有之义。
十八世纪德国诗人荷尔德林有传世名句:“充满劳绩,但人诗意地,栖居在这片大地上。”诗意地栖居,是古往今来人类所追求的理想家园;当城镇化以人为本,这种追求才有实现的可能。正如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所要求的:“要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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