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做成一事,必先求同,凝聚共识,人心齐方能泰山移。然而,这求同,又往往发端于存异。在相当意义上说,求同与存异,构成了事物发展演进的内在逻辑。
改革也是如此。回首35年改革路,第一个实行包产到户的小岗村,第一个个体工商户章华妹,第一个经济特区深圳……一个个首创带来了思想活力竞相迸发,其示范效应带来了创造泉源竞相涌流。以此观之,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存异往往意味着宽容先行先试,求同则意味着择善而从。可以说,无论是存异还是求同,都应成为一种变革求进的社会力量,而不是食古守旧的借口。
因此,对于社会而言,求同乃是对改革的认同,而非墨守成规。比如你要修铁路,他则说老祖宗没有那东西也过来了。骑惯了毛驴,看见汽车就不快;坐惯了马车,看见火车则不快。不管什么事,稍有变异,马上招来非议。不敢为天下先,又不许别人为天下先,二者为一,成了坚韧性保守。这种思维,今天还在影响着不少人。典型表现则是,凡事没有先例不干,“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见到改革创新,不明就里就泼冷水。如此“求同”,实则不想求新求变。
对于改革者来说,首先就是善于求同、积极求同。当年,商鞅推行新法前徙木立信,实则也是为了先求认同。今天,改革面临利益格局调整,面对不同利益诉求,如果没有充分的表达,活跃的交流,积极的讨论,就很难不断消除歧见,不断形成共识。很多时候,改革就是在这种交流沟通中获得认同的。即使对一些具体的改革办法可能仍然有争议,但在要不要改革的问题上却很少会有不同意见。
当然,改革者在求同的同时,还应善于存异,存异以待同。春秋战国时期,思想流派众多,百家争鸣不断,但到战国结束,法家改革效果最佳。其因之一,在于不受“异己”干扰,集中精力,坚定推进“治国使众莫如法”,以富国强兵实效说话。这从一个侧面表明,在改革成为共识之后,具体改革只要看准了方向,就坚定地干下去,不必硬性求全同,“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只会误了改革。
事物总是发展变化的,很多具体改革措施,做对了,异议自然消除了,共识自然就形成了。一些重大改革举措,与其无限争论,必求全同方能推行,不如通过试点先行的办法来逐步消除认识差异。很多重要改革方略看似一时难以推开,但各项关联措施到位,配套办法在位,改革就会水到渠成。
探索全国统考不分文理科,逐步取消学校及科研院所等单位行政级别,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启动“单独二胎”政策……今天,一连串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政赢得称道。这些改革新政,都是在求同与存异中找到了最大公约数,也都需要在进一步的求同与存异中化为现实。
由异而同、由同而异,和而不同、循环往复,改革正是朝着大势的方向,在求同与存异中交替演进。把握了求同与存异的辩证法,全面深化改革必能最大限度凝聚共识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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