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贯彻落实这一要求,需要各地立足实际、发挥优势,着力提升城镇化质量。近年来,山东省烟台市坚持以以人为本为核心、功能带动为路径、城乡一体为方向,促进了城镇化健康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让农民带着尊严和希望进城。城镇化不是简单的城市人口比例增加和城区面积扩张,更重要的是满足人的需求、促进人的发展。近年来,烟台市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出台多个文件,使失地进城农民既能获得合理的土地征占转让收益,又能实现居住条件有改善、生活水平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在户籍、土地管理、社会保障、财税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着力破解阻碍人口流动、资产流转的瓶颈,放宽进城落户政策条件,打通农民进城的“绿色通道”,保证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城乡居民,避免形成“新二元结构”。特别是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面,按照全覆盖、保基本的要求,加快农民工社会保险全覆盖,将更多进城务工人员和灵活就业者纳入社保范围;在城中村改造中,将原村民整体转为城镇居民,纳入城镇养老、医疗、失业、生育等综合保障体系;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原村民,给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坚持功能带动,给城镇持续发展注入动力。产业是城镇发展的支撑,也是动力。烟台市积极探索“功能区带动型”城镇发展路子,以功能区建设带动产业发展、促进产城融合。所谓“功能区带动型”,就是抓住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胶东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建设的战略机遇,以发展实体经济为核心,加快建设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高新技术产业区、工业产业园区、现代服务业聚集区、旅游度假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生态文明示范区以及市、县、镇行政中心区和农村社区等功能区,以此促进产业聚集、人口聚集和土地集中集约利用。通过功能区带动,提高了二、三产业吸纳转移人口的能力,增强了经济发展活力,形成了以中心城市为核心带动区、以北部沿海城市群为综合示范区、以交通干线城市带为优化提升区、以荣乌高速等三条轴线路网连接的镇村密集地为潜力增长区的“一核一群一带三轴”城镇化发展格局。
坚持城乡一体,构建梯次合理的城镇体系。城镇化是一个城乡互促互动、逐渐融为一体的过程。着眼于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烟台市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统筹各种要素配置和相关资源利用,按照“抓中心城市强龙头、抓县域城市强支撑、抓小城镇强节点、抓新农村强基础”的思路,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宜聚则聚、宜分则分,打造具有胶东特色的新型城镇化格局。对中心城市,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改善城市整体面貌,提高城市文明水平;对县域城市,引导各县市发挥区位、交通、资源、文化等优势,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路子;对小城镇,推广以桃村为代表的交通兴镇、以玲珑为代表的工业主导、以龙泉为代表的生态小镇等多种发展模式。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采取强镇集聚、强村兼并、强企带动、园区吸纳等办法,促进农村社区与经济集中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和镇村企业联动发展。目前,全市已有1200多个村居转变为城镇形态、120多万农民转变为城镇居民,一半以上的镇被评为省级以上环境优美乡镇,20个镇街成为国家重点镇和省中心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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