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78岁的张桂芳老人是大姚县医药公司的退休职工。从1991年的140多元退休金到现在的1700多元,她一步步感受到退休金逐渐看涨的可喜变化。然而,当她与自己邻居已经退休的大女儿相比,老人还是有了一丝心理落差。
“邻居的大女儿55岁,是事业单位的退休职工。退休之后,按照正科级别,她每个月可以领到在职时正常工资95%左右的退休金,大概是3200多元。 可是我都退休20多年了,虽然退休金也涨了几次,但是也只有人家的一半。你要知道,现在的物价多高啊!”老人十分无奈地说,“怪就怪我是企业职工的身 份!”
【标准表述】
[河南省选调生现象分析]
张奶奶的尴尬来源,正好就是被网友称为“最大分配不公”的养老金“双轨制”。
“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当时,多数单位实行单位统一养老,任何单位退休人员的工资均由国家财政统一负担。然而,上世纪90年代,伴随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我国引入了养老保险制度,最终将企业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形成了新的养老保险格局。
但是,改革却留下了一个“尾巴”——机关和事业单位并未纳入社保体系,依然实行现收现付、养老待遇与在岗者工资增长挂钩的惯例,退休金仍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
“双轨制”之所以广受争论,原因之一,正是事例所述不同性质单位养老制度之差距;其二,是在分配的原则上。当前,企业在职职工必须按照工资的8%缴 纳养老保险费,而相对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并没有要求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可是,缴费者的养老金待遇反而还远远低于不缴费者,因此,网友所反映的“最大的 分配不公”也恰恰体现在这里。
其实,养老保险制度的引入是很好的,在当时也是推进改革解决社会问题的尝试和探索。但每一种改革都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不断磨合和改进,我们所期望的,是它的正效应能够发挥到极大,老百姓能够最大限度地得到实惠。
但现在的问题是,养老保险改革的速度跟不上群众的期待。2013年初,国务院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实现了“养老金九连增”,月人均养老金达1893元,但仍只有同等公务员的 三分之一。企业职工同样也是在为社会作贡献,而且在职时还要自己缴纳养老保险,公务员在职的时候不用缴纳相应的费用,但退休后却拿着比企业职工高出三倍的 退休金,难以体现社会公平。而问题的难点在于,政府机关既是最大受益者,又是政策的制定者,站在这样的一个立场和角度,如何拿出勇气和魄力来剖开利益的樊 篱,回应公众热切的期待,成为了摆在政府面前的首要问题。
[对策]
专家认为,解决养老金双轨制问题,破除部门利益是关键。 政府机关应拿出勇气和魄力来剖开利益的藩篱。只有在政府职能转变问题上有所突破,实现政事彻底分开,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得以顺利进行,养老金“双轨制”才能从根本上破解。
针对养“养老金双轨制”改革,全国政协委员张泽熙委员建议,加快制订到2020年为止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接轨计划,提出具体改革目标、时间进度和主要举措,尽快落实责任,才能确保养老体制改革在规划期内取得重大突破。
因为涉及到既得利益阶层的利益,所以想解决养老金双轨制问题。下一步改革该做的就是破解这种利益格局。套用“汪洋”的一句话来表示,“改革就是要拿刀割自己的肉。我们要用拿刀割自己肉的精神废除养老金双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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