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品德课不合格就不能读高中?”近日,深圳公开了2015年中考政策意见修订稿,将思想品德课纳入中考考查科目。该条款一经公布,随即引发热议。
根据深圳中考的相关规定,学生只要是思想品德课考试不合格,哪怕中考成绩再出类拔萃,同样可以被高中学校残酷的拒之门外,不予录取。如此匪夷所思的中考规定,如果不是对学生思想教育的矫枉过正,就是对学生受教育权的非法蛮横侵犯。
即便,这一突兀规定,是出于加强思想品德教育的考量,但是,不由分说就将思想品德考试成绩,不加甄别与学生的受教育权捆绑在一起,显然有悖科学遴选人才的准则。只因品德课成绩不好,学生就要痛失受教育权,显然于法无据,于理难容,属于彻头彻尾的悖论。况且,受教育是法律赋予公民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剥夺。
显然,把学生思想品德成绩作为决定升学与否的砝码,这要么是强词夺理、罔顾法理的违法行为,要么就是自欺欺人、一意孤行的教育初衷。众所周知,成绩并不是衡量一个人品德优劣的唯一标准,也绝非衡量一个人道德水准的不二标杆。从某种意义上说,考试成绩并不与个体品德成正比,学生的品德也绝难以单纯的考试来衡量。马加爵、药家鑫杀人案、复旦投毒案,莫不是学习成绩佼佼者,但却是品质卑琐、阴暗残忍者。
的确,在道德滑坡日趋加剧的当下,加强对学生的品德教育很有必要。加强品德教育,既契合了时代的道德吁求,也是教育本位的价值回归。然而,悍然把品德教育用升学绑架,一方面,易陷入功利主义教育的泥沼,迷失在急功近利的应试教育中;另一方面,品德教育会被蒙上某种“政治”色彩,异化了教育的本义,贻害无穷。换言之,任何怀有功利目的的品德教育,只会与教育的初衷背道而驰。
其实,要对学生进行行之有效的品德教育,要打破应试教育的现实羁绊,否则,重智商、轻情商,教育跑偏的现象仍难以得到实质性改观。哪怕是祭出拒之升学的重拳禁令,却还是无异于隔靴搔痒、隔山打拳,治标难治本。
思想品德教育应从娃娃抓起,中小学加强品德教育势在必行。深圳能真正将品德教育摆上议事议程,彰显了责任担当意识。但再好的行政初衷,既不能触碰法律,也不能逾越社会公平的底线。深圳有关部门,还须经过科学的论证、缜密的思考后,依法行政,合法推开,惠人惠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