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苏顺虎涉嫌受贿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接受审理。他在庭审的最后陈述中声泪俱下,回忆起自己童年的艰辛。(1月12日《新京报》)
盘点一下,除了苏顺虎的忆苦型,贪官的最后陈述有如下几类,原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的认罪求情型,“给党和政府、家庭造成伤害,自己追悔莫及”;原开封市组织部长李森林的引经据典型,“回想我的过程,多么像温水煮青蛙”;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张曙光的表功型,“我们圆了高铁梦,想继续为高铁做事情”;原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的避重就轻型,承认“沾点色,但我不是贪财的人”。
许多贪官在庭审的最后陈述,都带有忏悔和悲情。在悔罪背后,他们仍在拼命发掘个人亮点,尤其不乏争取宽大处理的良苦用心。正如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刘玲所言,“虽然最后陈述形式和内容各异,但核心大多是请求轻判”。
作为被告,在认罪之余请求轻判,是人之常情。但事实上,贪官的最后陈述已经很难成为最后的救命稻草。贪官的最后陈述技术含量再高、表演才艺再好,也无法让人忘记其违法犯罪的事实。到了最后陈述阶段,除了令人惋惜,就再无其他了。因为他们贪污受贿的数额、失职渎职的行为,早已勾勒出一个清楚的犯罪事实,而这才是量刑的唯一依据。
从官员的政治生命来看,真正的救命稻草是什么,其实他们自己最清楚,关键就在于在任时能否把持住。无论职位多高的干部,功过永远不能相抵。有功劳和政绩永远都不能成为贪腐的理由,更不能成为贪腐的护身符。虽然有人说当官有风险,其实这完全是一个伪命题。照这样的推论,不当官的普通人就没有风险了吗?显然不是。不违法乱纪,既是做人的最后底线,其实也是官员真正的最后的那一棵救命稻草。